2019廣東惠州學院招聘新機制聘用輔導員公告【招15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人民政府第139號令)的規定,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惠州學院2019年擬向全社會公開招聘15名新機制聘用輔導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額及基本要求 見附件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2.思想政治素質好,熱愛學生,作風正派,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團隊合作意識強。
3.具備從事輔導員工作的基本素質,具有較強的學生工作能力、組織管理能力、調查研究能力以及文字寫作能力和語言表達能力,能夠熟練使用計算機及互聯網絡。
4.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全日制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及學位,其本科學歷須為公辦本科院校全日制學歷;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國人員本科階段要求在國內公辦高校就讀,所獲得國(境)外大學學歷、學位須通過國家教育部認證;應屆畢業生須在2019年7月前獲得學歷及學位。
6.年齡原則上不超過28周歲(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年齡可適當放寬到32周歲(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在公辦本科高校從事輔導員工作兩年以上(不含實習)的年齡可放寬至35周歲(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7.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在大學或研究生學習期間擔任過學校、二級學院(系)或班級主要學生干部兩年以上,獲得過校級及以上表彰。
8.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刑事處罰期限未滿的人員,在國(境)外有犯罪紀錄人員,涉嫌違紀犯罪及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5年或其他行政處分正在處的人員;近兩年內在機關及事業單位招錄(聘)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其它不符合事業單位招聘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惠州學院網站和惠州學院人事處網站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
應聘人員登錄zp.hzu.edu.cn進行在線報名;并上傳相應學歷學位等證明材料;填寫《惠州學院招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附件1)、《惠州學院招聘輔導員報名匯總表》(附件2)。因個人或網絡原因,造成報名不的,責任由報名當事人承擔。
聯系電話:0752-2529142
特別提示:
(1)我校不收任何形式的報名費,請應聘者切勿上當受騙。
(2)不按規定填寫附件1-2或內容不真實者報名視為無效。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6月21日下午5:00止。
(三)資格初審
資格初審由人事處和學生處共同負責,按照報名條件對應聘者報名資料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初審者,人事處將通過惠州學院網頁人才招聘欄公布復審(考核)的具體時間和地點。
(四)資格復審
資格初審通過后,應聘人員攜帶相關材料于面試前一天至惠州學院進行現場資格復審,具體時間及安排將通過人事處網站公布。資格復審提交的資料有:
1.《惠州學院招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原件一份;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本科、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研究生畢業的,提供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及本科畢業證、學位證);
4.獲獎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5.近期一寸免冠正面照片2張(背后寫上本人名字);
6.由單位(學校)組織部門出具的中共黨員證明;
7.由學校或學校團委出具的擔任主要學生干部的任職證明;
8.教育部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認證信息原件;
9.具有輔導員工作經歷者須出具由學校學生處提供的證明(原件);
10.國(境)外獲得學歷學位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并提交國(境)外學習證明、留學人員資格證明、學習成績單、學籍證明及其他有關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在報到現場提交查驗。對不按時參加復審的、證件(證明)不全且不能按時補全的或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的,取消應聘資格。
(五)考核
考核采取面試和筆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面試和筆試內容包括政治理論知識、輔導員崗位知識、綜合素質測試等。
1.面試(含心理測試)
①面試人員的順序在面試前半小時抽簽決定。
②面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及格線為60分。
③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為所有評委給出的分數的平均分。
④面試應聘人數與招聘人數之比原則上不能低于5:1,若達不到這一比例,則由學校人才引進考核小組決定是否相應減少該崗位的招聘人數。對面試入圍人員,從到低分排列,按崗位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筆試人選,如入圍面試人數未達到該崗位招聘人數1:3比例的,按實際符合條件人數參加筆試。
2.筆試
①筆試以閉卷形式進行。
②筆試成績實行百分制,滿分100分,合格線為60分。
3.考核總成績=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40%,合格線為60分。
4.根據應聘人員考核總成績,按1:1在最低合格線以上人員中由到低分確定聘用人員入圍名單;若考核總成績合格者不足1:1,則取實際符合條件人員進入聘用人員入圍名單。
5.同等條件下,博士研究生優先錄取。
(六)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學校召開人才引進考核委員會會議,對聘用人員入圍名單進行審議,投票確定建議聘用人選。校長辦公會對人才引進考核委員會提交的建議聘用人選進行研究,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
(七)考察、體檢
人事處通過查閱檔案、個別談話、到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實地走訪等方式對擬聘用人員進行考察。人事處通知擬聘用人員到指定的三級甲等醫療機構進行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試行)》執行,體檢費用自理。擬聘用人員未按照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為自動放棄。
(八)公示聘用
經考察、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學校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后,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受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未辦理報到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受聘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期滿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若受聘人員自動放棄、未能在我校規定的時間之前取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等原因,則由校長辦公會研究決定是否依次遞補。
四、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的輔導員為非事業編制人員,聘用后執行學校在編同職級人員同等的工資待遇。
五、有關說明
1.應聘者應符合公布崗位的資格條件,報名時提供的有關材料必須真實、準確,且與在《惠州學院招聘輔導員報名登記表》和所提供的簡歷、材料中填寫的內容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一律取消考試資格和成績,已簽的聘用協議無效,今后不準許參加我校公開招聘,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2.本次招聘是在學校紀委監察室監督下(紀委監察室電話:0752-2527273),由學校人事處和學生處共同負責招聘工作相關具體事宜。
3.錄用人員報到后,一律按輔導員安排崗位進行管理。
原標題: 惠州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新機制聘用輔導員公告
點擊下載>>>
惠州學院
2019年6月6日
來源:http://rsc.hzu.edu.cn/2019/0606/c180a182274/page.htm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