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長沙市委黨校(長沙行政學院)招聘(選調)6人公告公告【招6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652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的精神,按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經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批準,按照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要求,中共長沙市委黨校(長沙行政學院)面向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公開選調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4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全額撥款事業編制教師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選調)原則
(一)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
(三)堅持工作需要、人崗相適,注重綜合能力和專業知識相結合。
二、人員管理
列入相應事業單位編制,實行合同聘用制管理。其崗位等級待參加單位競聘后確定。
三、報考資格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四)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應聘: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因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本次招考報名截止日前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的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在讀學生不得參加報名(2019屆全國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應屆畢業生可暫憑加蓋畢業院校就業部門印章的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報名、參加資格復審,但資格終審時須提供畢業證、學位證的原件,否則取消聘用資格)。在讀的普通高等學校計劃內統招全日制非2019屆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學歷報考,其他情形以此類推;
6.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7. 法律、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選調)崗位、招聘(選調)計劃及具體條件
此次招聘崗位2個,招聘計劃2名,選調崗位2個,選調計劃4名,詳見附件:《中共長沙市委黨校(長沙行政學院)2019年公開招聘(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說明:1. 30歲以下是指1989年6月13日以后出生,35歲以下是指1984年6月13日以后出生,40歲以下是指1979年6月13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
2. 崗位所要求的工作經歷應為全職工作經歷,工作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計計算。工作經歷和服務年限時間截止計算至2019年7月31日。全日制在讀期間(含國外留學學習期間)的實習、兼職、參加社會實踐等不能計算為工作經歷時間。
3.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必須為國家認可的學歷(學位)。對有疑義的國民教育學歷(學位),以省以上教育行政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對有疑義的黨校學歷(學位),以省委組織部協調相關業務主管部門認定的結果為準。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學位須經教育部認證后才可報名。國外留學所取得的學歷學位經教育部認證后可視同為相同等級國內計劃內統招全日制學歷。
4. 崗位所要求的專業以《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為準。出現考生所學專業未列入本專業目錄的情形時,由招聘單位根據相關材料進行認定。
5. 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五、招聘(選調)程序
發布簡章 — 報名 — 資格初審 — 打印準考證 — 第一輪試講— 資格復審 — 第二輪試講 — 筆試 — 體檢 — 考察 — 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含資格終審)— 公示 — 辦理相關人事手續。
(一)發布信息
相關信息公布網站:招聘(選調)簡章、擬錄用人員公示通過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官方網站(http://www.cshrss.gov.cn)、中共長沙市委黨校網站(http://www.zgcsswdx.cn/)公布。有關考試具體安排、各環節相關信息等均在中共長沙市委黨校網站(http://www.zgcsswdx.cn/)公布,請考生自行查閱,不另行通知。
(二)報名和資格初審
1. 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
2. 報名網站:考生登錄長沙人才網(http://www.cshr.com.cn)報名,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報考崗位所需條件證明材料掃描件以附件形式上傳),按要求上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相片。
3. 網絡報名時間:2019年6月14日(周五)9:00—7月5日(周五)16:30。
網上資格初審時間:2019年6月14日(周五)9:00—7月6日(周六)12:00。
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2019年7月8日(周四一)9:00—7月10日(周三)16:30。
4. 資格初審合格后,考生需在報名網站打印本人的《長沙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選調)考試報名表》,并妥善保存,資格復審時交招考單位審查。
5. 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誠信承諾書,必須符合所報崗位的條件要求,填寫的信息必須完整、合法、真實、準確,在公開招聘(選調)任何一個環節中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取消考試及錄取資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本人自行承擔。
6. 開考比例:崗位一不設開考比例。崗位二、崗位三、崗位四報名人數與招聘(選調)計劃數的比例須達到3:1(含)方可開考,達不到此比例則取消或核減該崗位招聘(選調)計劃數。
報考崗位被取消的不再改報。本次招聘(選調)不收取報名費。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