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湖州市安吉縣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招12人】
為進一步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等關于開展2019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19〕11號),現將我縣2019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公開招生(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定向培養對象
2019年報考普通高校,具有安吉縣戶籍,立志為我縣醫療衛生事業服務,并與定向培養單位簽訂就業協議的考生。
二、定向培養計劃、承辦學院
2019年我縣計劃實行“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面向縣域醫共體牽頭醫院和成員單位定向培養12名基層衛生人才,其中本科層次臨床醫學專業9名、護理學專業2名,專科層次臨床醫學專業1名。各專業定向培養招生計劃與各承辦院校見附件1-3。
三、招生與招聘
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按考生戶籍以縣為單位實施定向招生(招聘),定向培養的本科和專科均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本科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專科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三段分數線。
招生與招聘工作程序:
1.考生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2019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各縣(市、區)招生計劃1:1.2比例,將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分發至我縣衛健局。要求填報志愿考生保持聯系方式通暢,以免影響招錄進程。
2.體檢。縣衛健局根據各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體檢采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
3.公示。對體檢合格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名單,并在安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anji.gov.cn)公示3天。
4.簽訂就業協議。公示無異議的,按定向培養計劃數,組織招生(招聘)單位與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各專業擬錄取人員按高考分數從高到低原則(總分相同排序按高考有關科目規定執行)依次選擇定向培養單位,簽訂就業協議。考生畢業后實際工作分配由招錄單位根據畢業時勞動用工情況決定,如畢業時勞動用工情況發生變化,原招錄單位無法安排,由縣衛健局統一協調。在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時,考生須出示身份證、戶口簿等資料原件并提交復印件一份。
縣衛健局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各招生院校,由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各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提供考生名單并執行相應程序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
四、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就業協議的定向培養生,按協議到簽訂的招錄單位服務的,憑在校期間學費收據按協議約定的報銷方式給予報銷(專科合計2.6萬元/3年/人,本科合計4.6萬元/5年/人)。
五、就業與待遇
2019年入學的“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按期畢業后,回協議所在單位工作,納入事業編制管理,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協議的招錄單位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期限(不含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不得少于5年,并在定向就業協議、聘用合同中約定;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畢業后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聘用合同期滿后,仍未取得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不再續簽聘用合同。
2019年入學的定向培養生不按協議回我縣定向培養單位工作的,不享受定向培養生的相關待遇。
六、其它事項
考生可登錄安吉縣人民政府網(http://www.anji.gov.cn)或通過微信公眾號“健康安吉”、“安吉人社發布”獲取相關信息。
咨詢電話:0572-5310500(縣衛健局人事科)。
原標題:安吉縣2019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點擊下載>>>1-3.docx
1.安吉縣2019年定向培養(臨床醫學)本科招生計劃
2.安吉縣2019年定向培養(護理學)本科招生計劃
3.安吉縣2019年定向培養(臨床醫學)專科招生計劃
安吉縣衛生健康局
安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9年6月14日
來源:http://www.anji.gov.cn/default.php?mod=sysarticle&do=detail&tid=143840&siteids=103048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