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溫州市永嘉縣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招30人】
為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浙江省衛生健康委辦公室等關于開展2019年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工作的通知》(浙衛辦〔2019〕11號)文件精神,2018年永嘉縣計劃定向培養基層衛生人才30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對象
永嘉縣戶籍考生,2019年報考普通高校(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立志為農村衛生事業服務,并與永嘉縣衛生健康局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學生。
二、招生計劃
2019年永嘉縣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計劃為30名,其中臨床醫學本科20名,中醫學本科5名,預防醫學本科5名。具體承辦院校等詳見附件。
三、招生(招聘)程序
定向培養生招生錄取,按照“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實行“高考招生與公開招聘并軌”。定向培養的本科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各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溫州醫科大學臨床醫學專業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一段分數線)。具體程序如下:
(一)填報志愿。符合條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志愿填報時間為6月26日至6月27日,具體填報時間由浙江省教育考試院另行公布。
(二)劃取上線考生。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永嘉縣招生計劃1∶1.2比例,將上線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院校。各招生院校再將相應名單發至永嘉縣衛生健康局。
(三)體檢。永嘉縣衛生健康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體檢標準參照《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和《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根據《普通高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醫學類各專業不招收色覺異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覺異常考生請勿填報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志愿。報考考生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體檢后即時告知考生體檢結果,考生如有疑義應當即時提出復檢要求,否則視作放棄復檢,復檢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且只能復檢一次,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四)簽訂協議。對體檢合格的考生,按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中國永嘉公務網”上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由縣衛生健康局商縣人力社保局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就業協議考生名單報各招生院校。在招錄過程中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充提供考生名單,并按相應程序進行招錄。
(五)錄取。各招生院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工作開始前,將永嘉縣衛生健康局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六)備案。錄取結束后,招生院校需將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永嘉縣衛生健康局、永嘉縣人力社保局備案。
四、學費補助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的考生,在校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等,本科層次按每人4.6萬元的標準給予補助。具體補助辦法按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執行。
五、就業與待遇
凡被錄取的定向培養生,如期畢業后按照簽訂的定向培養就業協議,由永嘉縣衛生健康局商永嘉縣人力社保局后,統一分配到農村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工作,并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合同。
臨床醫學、中醫學專業人員聘用期間需參加全省統一的畢業后醫師規范化培訓。聘用合同期滿仍未取得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的,不再續簽聘用合同;定向培養生在農村社區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參加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時間)。
定向培養生若畢業后不回永嘉縣農村社區工作或不服從分配及不滿服務年限的,應按協議承擔有關違約責任。具體事項在定向培養就業協議、聘用合同中約定。
六、其他事項
(一)考生填報定向培養志愿后,上線的考生還需參加體檢、協議簽訂等流程,請填報此類志愿的考生勿遠離永嘉縣范圍并保持通訊暢通,若因考生個人原因影響招錄的,后果自行負責。
(二)體檢及簽訂協議的時間、地點等有關事項,請及時關注“中國永嘉公務網”通知公告欄。
咨詢電話:永嘉縣衛生健康局組織人事科(57677612)
永嘉縣人力社保局事業科(57756558)
原標題:2019年永嘉縣基層衛生人才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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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嘉縣衛生健康局 永嘉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8年6月17日
來源:http://www.yj.gov.cn/art/2019/6/17/art_1251912_34673431.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