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長興縣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招生(招聘)公告【招30人】
為切實加強基層衛生人才隊伍建設,根據《長興縣醫療衛生人才引進培養三年行動計劃(2017—2019年)》(長政辦發〔2016〕137號)、《2017-2019年長興縣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實施方案》的有關規定,現將我縣2019年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招生(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范圍。具有長興縣行政轄區范圍內戶籍,2019年報考普通高校的學生。
二、培養學校及專業。委托湖州師范學院(臨床醫學)、浙江中醫藥大學濱江學院(中醫學)定向培養本科學歷的農村社區醫生;委托金華職業技術學院(臨床醫學)定向培養專科學歷的農村社區醫生。
三、培養途徑。采用統一招生、簽訂服務協議、學費補助、定向分配的培養方式。學制本科5年、專科3年。
四、招生(招聘)計劃。2019年計劃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招生(招聘)30名,其中專科層次20名(專業為臨床醫學)、本科層次10名(專業為臨床醫學7名、中醫學3名)。
五、招生(招聘)程序
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工作,按照招生與農村社區醫療衛生機構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并軌的方式進行。根據“信息公開,擇優選拔,協議錄取”的原則,本科和專科均安排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本科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二段分數線,專科最低投檔成績不低于第三段分數線。
(一)發布公告。由縣衛健局、人力社保局在高考成績公布前,按照公開招聘規定和招生計劃,發布定向培養招生(招聘)公告。
(二)填報志愿。符合條件的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關規定填報志愿,考生須符合專業選考科目要求(浙江中醫藥大學和湖州師范學院選考科目為化學或生物;金華職業技術學院選考科目為化學或生物或技術),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專業志愿填報此類定向招生相關院校專業,否則志愿無效。省教育考試院根據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原則,按招生計劃1:1.2比例,將考生名單提供給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將相應名單發至縣衛健局。
(三)體檢公示。縣衛健局根據院校提供的名單組織考生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對體檢合格考生,按照志愿優先、高考成績從高到低的原則,根據招生計劃數確定定向培養考生,并在本縣范圍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的,與縣人力社保局商定后,與合格考生簽訂定向培養就業協議,并將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招生院校。因考生放棄、戶籍不符、體檢不合格等造成計劃缺額的,按缺額計劃1:1比例補提供考生名單并執行相應程序直至計劃滿額或確無合格生源。
(四)投檔錄取。招生院校在普通類提前錄取招生工作開始前,將縣報送的已簽訂協議考生名單報省教育考試院。省教育考試院按名單投檔,由招生院校按有關規定錄取。
(五)名單備案。錄取結束后,招生院校需將定向培養生名單抄送縣衛健局、人力社保局備案。
六、學習費用
經學校正式錄取并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定向培養學員,在校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等,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一)補助標準。在校期間的學費、和生活費等,按專科2.6萬元/3年/人、本科4.6萬元/5年/人標準給予補助。
(二)支付方法。經學校正式錄取并已簽訂定向就業協議的學員,畢業到崗并簽訂勞動合同后補助總額的40%,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證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后一次性補助60%。
七、就業與待遇
定向培養生按期畢業后,具體工作單位由縣衛健局、人力社保局共同確定分配,人事編制關系在我縣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專科畢業生工作崗位在村級社區衛生服務站,本科畢業生工作崗位在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一)聘用手續。定向培養生工作單位明確后,由用人單位與定向培養生簽訂勞動合同,工資待遇比照事業單位同級同類在編人員發放。定向培養生經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證并且年度考核在合格及以上的,與用人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
(二)聘用期限。定向培養生畢業后3年內未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證書和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者,予以解聘。定向培養生在我縣農村社區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期限不少于8年,并在定向就業協議、聘用合同中約定。定向培養生在我縣農村社區從事醫療衛生服務的期限未滿8年離開的,需退回補助經費的50%到用人單位。
聯系電話:0572-6024358。
原標題:長興縣2019年定向培養農村社區醫生招生(招聘)公告
長興縣衛生健康局
2019年6月17日
文章來源:http://www.zjcxhrss.gov.cn/a/2019/06/17/13654.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