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東寧津縣第一中學招聘教師公告【招118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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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優化我縣教育系統人員結構,教育系統人員素質,增強教育系統發展活力,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魯人社發〔2015〕6號)的有關規定和要求,經研究決定,2019年寧津縣第一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師118名(具體崗位見附件),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二)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及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具備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及教師資格證條件。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應聘,需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中小學教師應聘,須經縣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門同意。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可應聘符合條件的崗位。
應聘人員學歷證書所載專業應當與招聘崗位專業要求相一致。除2019年應屆畢業生的學歷證書、相應學位證書、中小學教師資格證書應于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外,招聘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證書(含海外留學人員的學歷、學位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應聘人員均須于2019年7月1日之前取得。
下列人員不得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高校畢業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現役軍人、我縣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含試用期)、中小學后備教師;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
報名采取統一時間、網上報名、網上初審、網上繳費的方式進行。
報名網址:http://www.sdningjin.gov.cn/(寧津縣政府網)
1、個人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7月1日9:00- 7月3日16:00
查詢時間:2019年7月1日11:00-2019年7月4日16:00
報名人員登錄指定的報名網站,如實填寫、提交個人相關報考信息資料。每人限報一個部門和崗位,應聘人員在資格待審核期內可修改報名信息,審核前多次填報信息的,后一次填報自動替換前一次填報信息。待審核期為2小時,自完成提交報名信息算起。報名截止后,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不受待審核期限制,可直接進行審核。報名一經初審通過,不能更改。應聘人員必須使用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公開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
2、初審
初審時間:2019年7月1日11:00-7月4日16:00
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公布咨詢電話,在報名期間(節假日不休息)指定專人負責資格初審工作,根據應聘人員提交的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并在網上公布初審結果。對具備報考資格并符合應聘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對未通過初審的人員,要說明理由;對報考材料不全的,應注明缺失內容,并退回報考者補充。網上報名期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公布的咨詢電話安排專人值班,提供咨詢服務。
3、網上繳費時間:2019年7月1日11:00-7月5日16:00
應聘人員在待審核期滿后至查詢截止時間前登錄網站,查詢初審結果。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錄寧津政府網進行網上繳費,逾期不辦理網上繳費手續的,視作放棄。繳費后,下載打印《2019年寧津縣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承諾書》(參加面試或專業測試時使用)。報考B類崗位(音樂學科、美術學科、體育學科)人員繳費后于2019年7月11日9:00—7月13日8:0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專業技能測試通知書,并按照專業技能測試通知書要求參加專業技能測試。報考A類崗位及報考B類崗位專業技能測試入圍的人員于2019年7月18日9:00— 7月20日9:30登錄報名網站下載、打印筆試準考證。
報名結束后,對應聘人數達不到招聘計劃3倍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原則上取消招聘計劃;計劃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應核減招聘計劃。急需崗位經市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開考比例可降低至1:2。報考崗位因達不到開考比例而取消的,該崗位報考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
筆試考務費收取標準:每科40元。
擬享受減免筆試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應聘人員資格初審通過后,本人或委托人于7月2日—7月5日到寧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考試中心(寧津縣陽光大街東首1號院內后排)辦理減免考務費審核確認手續,證明材料包括: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的城鎮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的證明和低(原件和復印件);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提交家庭所在地的縣(市、區)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原件和復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省教育廳核發的《山東省特困家庭畢業生就業服務卡》。
鑒于參考的現行高等教育專業目錄中未能完全涵蓋一些舊專業、新興學科、國外學科等,請應聘人員及時查閱現行專業目錄,核實是否屬于專業目錄中的專業。如不屬于現行專業目錄中的專業,且應聘人員認為所學專業為招聘崗位專業條件設置的近似專業,應當主動聯系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介紹基本情況。必要時,應當提供相應的主干學習課程等證明材料。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將根據招聘崗位的履職需要,認定是否屬于近似專業。
(二)資格審查
對應聘人員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各招聘崗位擬進入面試人員名單確定之后,由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進行資格審查。擬進入面試的人員,需在規定時間內向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提交本人相關證明材料、《2019年寧津縣第一中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登記表》、《承諾書》,否則取消考試資格。相關證明材料包括:
①畢業證、②學位證、③報到證及報考崗位所要求的教師資格證、④二代身份證、⑤戶口本等原件和復印件,以及3張1寸近期免冠同底版彩色照片。在職人員還應提交有用人管理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也可在考察前提供。中小學教師應聘須提交縣級以上教育行政部門同意報考證明。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聘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國家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必須在2019 年7月1日之前取得。香港和澳門居民中的中國公民應聘的,還需提供《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參加面試的人員須按要求提交有關材料進行資格審查,在規定時間內未提交有關審查材料的則視為棄權。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還應審查應聘人員的應聘回避情況。經審查不具備應聘條件的,取消其面試資格。因棄權或取消資格造成的空缺,經縣公開招聘主管部門同意、批準后,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三、考試內容和方法
考試分為專業技能測試、筆試和面試,均為百分制。報考A類崗位的人員參加筆試和面試,報考B類崗位的人員參加專業技能測試、筆試和面試。
(一)專業技能測試
專業技能測試主要測試應聘人員從事本崗位工作所必須的基本能力素質。專業技能測試根據招聘崗位設定最低合格分數線,低于最低合格分數線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從達到專業技能測試合格分數線的應聘人員中,按計劃招聘人數4倍的比例,確定參加筆試的人員;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有人數參加筆試。專業技能測試未進入筆試范圍應聘人員,在專業測試考試完成后統一將已繳納的筆試考務費退回原繳費賬戶。
專業技能測試時間:2019年7月13日;
測試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通知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