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縉云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93人】
為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改善和優化事業單位人員隊伍結構,增強事業單位活力,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印發〈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184號)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全縣事業單位計劃公開招聘工作人員93名,具體的招考單位、對象、崗位、人數和報考資格等詳見《2015年縉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附件1),也可登錄縉云縣政府門戶網站(http://www.jinyun.gov.cn/)和縉云人力資源網(http://www.jyxrlzy.com/)查詢(公告中“網上”指這兩個網站)。
二、招聘范圍、對象和條件
(一)招聘范圍、對象
1.縉云縣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含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
2.縉云縣戶籍的其他社會人員(以2015年4月10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特殊要求見附件1);
3.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畢業并具有碩士以上學位的人員,戶籍不限;
4.通過自學考試、成人教育、電視大學等非全日制普通高校學歷考試的人員,在2015年4月10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可按社會人員報考;委培生報考須征得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報考須征得現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書面同意;同類撥款性質的事業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不得報考;
5. 面向大學生“村官”招聘的對象為:本縣行政區域內,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上述人員戶籍不限。服務期計算截止時間為2015年4月10日。
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的戶口所在地。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8月30日前取得招聘條件所需的學歷證書(研究生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二)招聘條件
報考人員除具備報考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好,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能堅決貫徹黨的路線和方針政策;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作風正派;
3.具有國家承認的大專及以上學歷;
4.身體健康,能適應所報考崗位的工作需求;
5.年齡為18至35周歲(1979年4月10日至1997年4月10日期間出生);
6.具有招聘崗位(專業)所需學歷和專業等其他資格條件。
三、招聘辦法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公開報名、統一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進行。本次招聘按崗位進行報名、考試。具體程序如下: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及地點
時間:2015年4月10日—1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
地點: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五云街道溪濱南路90號,原農業局辦公樓)
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口人員持集體戶口簿或所在地戶證中心戶籍證明)、學歷證書(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執業資格證書或2014年執業資格考試合格成績單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應屆畢業生因原因或單位簽約蓋章等原因無法提供就業協議書的,由本人提供書面說明。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縣級組織部門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稱職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國有企事業單位在編在崗人員須出具所在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招考條件中有工作經歷要求的還需提供用人單位出具的相關證明,工作經歷的時間計算統一截止到2015年4月10日。
報名時還須提供近期免冠1寸彩色照片2張并填寫《2015年縉云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也可自行到網上下載附件2填寫),考務費40元/門(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憑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或低明,經審核后免除考務費用)。確有特殊原因的,可委托他人報名。受委托者除攜帶上述報考材料外,還須攜帶委托書、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資格審核及繳費確認
工作人員對填寫好報名表的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審核內容包括身份、年齡、學歷、專業、戶籍、任職資格等,報考人員經審核合格后進行繳費登記確認。
3.領取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帶本人身份證于2015年5月6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到縉云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五云街道溪濱南路90號,原農業局辦公樓)領取人事部門統一印制的準考證。逾期不領,視為自動放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