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南澳縣公辦中小學校(幼兒園)招聘新教師公告【招13人】
(五)注意事項
1、應聘人員在招聘公告規定的時間內登陸南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南澳縣教育局政務公開網、南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務公開網和全國事業單位招聘網,了解招聘崗位及有關條件。
2、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招聘專業中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除專業目錄有列出培養方向的專業外,其他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后面以括號等形式列出的培養方向不能作為報考專業的依據。
3、報考人員須在面試資格審核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證明材料方可報考。并在資格審查時出具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以及有關證明材料。
4、在國有單位工作的正式員工報名,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在資格審核時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五、考試
公開招聘新教師考試工作規范按照《關于轉發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筆試和面試工作規范的通知》(汕人社〔2013〕84號)執行。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先筆試后面試。
筆試滿分100分,面試滿分100分,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后2位。本次筆試、面試成績均劃定最低入圍分數線為60分。
(一)筆試
1、筆試時間、地點:具體以準考證為準。
2、筆試形式:筆試采取閉卷形式,時間為120分鐘。
3、筆試內容:筆試主要內容為教育學、教育心理學、教育法、教師法等基本知識。教育學和教育心理學,主要測試應試者從事教育教學工作的有關知識和能力。教育法和教師法,主要測試應試者對法律規定的教育基本制度、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和受教育者的權利、義務等以及對法律規定教師的權利、義務和有關教師管理等內容的理解和掌握程度。
筆試試卷分A卷、B卷,根據按崗設考的原則,報考初中教師崗位的考生使用A卷,報考小學、學前教育崗位的考生使用B卷。
筆試不指定考試參考用書。
4、筆試結果公布:筆試成績在南澳縣教育局政務公開、南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務公開網上同步公布,亦可登陸報名系統進行查詢,報考人員對自己的筆試分數有疑問的,可以在分數公布之日起3個工作日內,到南澳縣教育局人秘股申請查分。每個報考人員只能申請查分一次。
(二)面試
主要考核應試者的教學基本功和基本素質。
1、面試對象的確定:考生的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
面試對象在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中,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進行確定。面試人數按招聘崗位擬聘用人數分段計算,具體計算函數為:(1)Y=2X(1≤X≤3);(2)Y=1.5X+1(3<X≤10)。其中,X代表擬聘用人數,Y代表面試人數,Y值按小數點后四舍五入取整數值。面試人數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根據進入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數確定面試人數。
進入面試人員請留意南澳縣教育局政務公開和南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務公開網上有關通知。
2、面試資格審核:初定于8月上旬,具體時間、地點以南澳縣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南澳縣教育局政務公開和南澳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務公開網通知為準。進入面試人員須進行資格審核。所有面試人選在規定時間內須提供以下材料:
(1)畢業證書、報到證、畢業生推薦表(含畢業成績表)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沒有報到證的需提供畢業生暫緩就業協議書,報到證在人才交流中心的,應到人才交流中心復印,加具“與原件相符”意見,加蓋公章,并提供人才交流中心開具的寄檔證明);
(2)屬港澳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我國駐外使領館開具的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3)教師資格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
(4)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戶口簿不能體現生源地的應到戶口所在地公安戶籍部門出具證明,或可體現生源地的高中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5)《就業協議書》(一式三份);
(6)《計劃生育證明書》(一式一份);
(7)機關事業單位及國有單位在編在職(崗)人員須出具工作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書面證明。
除證明外,其他所有證件原件審核后現場返還。
資格審核不合格的,不得參加面試,可依次遞補面試人選。審核合格的憑本人身份證領取面試通知書。通過資格審核,具備參加面試資格的考生須作出不主動放棄面試、體檢、考察、聘用資格的承諾。同時,也須作出若被聘用,按時報到,按要求履行滿5年服務期職責的承諾。
3、面試時間和地點:初定于8月上旬。面試具體時間等事項另行通知。未按規定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
4、面試內容:主要考核應試者的教學基本功和基本素質。面試滿分為100分,面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不予聘用。面試采取說課和回答問題的形式進行,初中說課內容為現行的南澳縣采用九年義務教育的八年級(化學為九年級)教材;小學語文、思想品德學科說課內容選取南澳縣小學現采用的九年義務教育二年級(下冊)教材內容;小學科學學科說課內容選取南澳縣小學現采用的九年義務教育四年級(下冊)教材內容;小學心理健康教育學科采取心理健康案例分析;學前教育學科選取南澳縣幼兒園現采用的幼兒園教材內容。說課由考生根據指定內容在沒有任何參考資料的情況下獨立說課。回答問題環節由評委組長根據說課內容和當前教育教學動態等向考生提出問題。通過面試,考查考生的儀表儀態、思維能力、口頭表達能力、普通話情況、專業知識及運用教育學、心理學解決教育教學實際問題的能力。面試的說課和回答問題兩部分總共15分鐘(其中說課10分鐘,問答5分鐘)。
5、面試紀律:考生不得攜帶通訊工具、教學資料、參考資料及教具教輔材料進入考場;評委以考生抽簽序號登記面試成績,一律不得詢問考生姓名及相關情況;考生進入試室說課時,不得自報姓名及相關情況,不得有違反考場紀律的行為,否則,取消考試資格和考試成績。
6、面試考官:不得少于7名,考官中具有教師高級職稱的人員必須占50%以上。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