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四川江油市城西幼兒園招聘教職工公告【招22人】
江油市城西幼兒園是我市首批實行“兩自一包”(管理自主、教師自聘、經費包干)辦學模式改革試點的一所新建公辦幼兒園。坐落于江油市太平鎮白玉路以南與廬山路北段以西交匯處,毗鄰江油市太平鎮政府,2019年秋季開園。
根據江油市教育和體育局安排部署和幼兒園用人需求,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教職工。誠邀有志于學前教育事業的教師及其他人員加入城西幼兒園團隊,共同開創學前教育優質發展美好未來。
一、招聘范圍和對象
面向全國招聘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要求的相關學歷并符合本公告和《江油市城西幼兒園2019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職工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的人員。其中,持有國家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認證學歷、學位的歸國留學人員不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學習形式限制;2019年高校應屆畢業生必須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等證書,并憑證書辦理確認等手續;其他報考者必須提供符合崗位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學歷的畢業證、學位證、崗位資格證等證書。未在規定時間內取得并提供有關證書的,視為報考者自動放棄,責任自負。2019年8月1日之后畢業的在讀生不屬于此次招聘的范圍。
二、招聘條件
(一)應聘者應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 身體健康,體檢合格,能正常履行應聘崗位職責。
3.符合《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規定的崗位條件。其中,應聘者本人有效的畢業證所載學歷和專業名稱,應與擬應聘崗位的“學歷”和“專業”要求相符;不符者,請勿報名。
4.注:《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中的“專業”指具體專業名稱,非學科大類。專業條件設置了專業方向的,報考者畢業證所載專業名稱須含專業方向。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原單位開除的;
3.在人事考試中違規違紀在禁考期內的;
4.有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查的;
5.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的;
6.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 有法律法規政策規定不得聘用的;
8.已與原用人單位簽訂勞動合同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核
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報名時間:2019年7月8日(星期一)至2019年7月12日(星期五)9:00-17∶00。
報名地點:江油市城西幼兒園臨時辦公點(地址:江油市太平鎮政府一樓105室)
報名及資格審核按以下程序進行:
1.選擇崗位。報考者報名前應認真閱讀本公告以及本公告附件,詳細了解招聘對象、范圍、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規定和有關注意事項等內容,根據自身情況選擇完全符合報考條件的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在本次招聘中限報一個崗位。報考者對崗位要求的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可電話咨詢(魏老師15928209288)。
2.填報信息。報考者本人持《崗位和條件要求一覽表》中專業條件所需證件的原件和復印件,按報名提示要求,如實、準確填寫《江油市城西幼兒園2019年下半年公開招聘教教職工報考信息表》(以下簡稱《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同時提供報考者本人近期免冠彩色兩寸證件照兩張,藝術照、大頭貼、側臉照均為不合格。
報考者應對填報的信息負責,在填報信息前須簽訂誠信承諾書,承諾自己所填報的所有信息真實可靠、準確無誤,并自覺遵守本次招聘的有關規定。報考者如隱瞞有關情況或者提供虛假材料,一經查實,取消其報考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報考者承擔。
提示:報考者填寫《報考信息表》時,所填專業須與本人畢業證上所載專業名稱一致。報考者填寫《報考信息表》的各項內容后應認真核對,確認無誤后提交。如因填寫錯誤、不完整、不準確造成資格審查不通過的,由此產生的后果由報考者自行承擔。
3.江油市城西幼兒園招聘考核小組于報名現場進行資格審核,資格審核通過者按規定繳納80元(大寫人民幣捌拾元整)面試費,并領取《面試準考證》。
四、面試
1.面試時間以《面試準考證》描述為準。
2.面試內容見附表2。
五、體檢
(一)根據崗位招聘人數,按照報考者考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本崗位最后名額如遇面試總成績相同出現并列時,將組織成績并列的考生重新面試篩選,并從高到低依次等額確定體檢人員。
(二)體檢由江油市城西幼兒園統一組織,在二級甲等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具體時間和集合地點會通過電話和短信另行通知。
(三)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和《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其中,乙肝檢測項目按國家人社部、教育部和衛生部《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的要求執行。國家、省以及行業、崗位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可申請復檢。復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復檢結果為準。
(四)因未按要求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是否遞補,由本園招聘考核小組另行研究決定。
(五)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報考者承擔。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