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省昌寧縣水務系統引進招聘4名水利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公告
為進一步改善昌寧縣水務系統專業技術人員隊伍結構,滿足水利事業發展對人才的需求,根據人事部令第六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中共保山市紀律檢查委員會 中共保山市委組織部 保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保山市監察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行為加強招聘工作監督的通知》(保人社聯〔2014〕14號)要求,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引進招聘4名水利緊缺專業技術人才,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引進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面向社會公開引進招聘。
二、引進招聘條件
水務系統緊缺專業技術人才面向社會公開引進招聘,引進招聘對象要求政治上合格、品學兼優、身體健康、綜合素質好;計劃內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2015年應屆畢業生;年齡在30周歲以下(1984年7月15日后出生)。
三、引進招聘計劃及崗位
2015年昌寧縣計劃引進招聘水利緊缺專業技術人才4人,崗位數量如下:
昌寧縣2015年引進招聘水利緊缺專業技術人才計劃表(見附件)
四、引進招聘程序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符合條件的畢業生持身份證及能證明其學籍的相關證明材料到報名點現場報名,招聘工作組依據招聘條件審查報名資格。報名時間及地點:4月9日在云南農業大學國家工程中心一樓122會議室(面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面試。根據報名情況,經招聘工作組查閱報名人員的個人信息和面談情況,按照畢業生推薦表學業成績平均分由高到低,以崗位招聘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因特殊情況不足1:2比例的崗位按實際報名人數進行面試。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面試合格分數線為70分。
(三)簽定協議。招聘工作組根據面試成績,按照崗位招聘人數,從到低分依次確定簽約人員,雙方現場協商簽定《昌寧縣水利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引進協議書》。
(四)資格復審。簽約學生畢業后于2015年7月15日以前持引進協議、身份證、畢業證、就業登記證到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昌寧縣水務局報到,并將學籍檔案轉到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由相關部門按照招聘公告明確的招聘條件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進入下一環節。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五)體檢及考核。由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昌寧縣水務局組織對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到指定醫院進行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規定執行。用人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對體檢合格人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專業能力等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六)公示。對體檢、考核合格人員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對公示期無疑議人員按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五、招聘紀律
(一)招聘工作必須嚴肅紀律,秉公辦事,堅持客觀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整個招聘工作,接受人大、政協、紀檢監察部門、社會各界和廣大干部群眾進行監督。
(二)畢業生檔案由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保存,如有不封存、涂改的,不得參加今年的招聘。
(三)嚴禁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五年內不得參加我縣事業單位招聘考試。
此公告自發布之日起,可通過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昌寧縣水務局政府信息公開門戶網查詢。
聯系電話: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0875-7131399
昌寧縣水務局 0875-7130732
原標題:云南省昌寧縣水務系統2015年引進招聘水利緊缺專業技術人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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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寧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昌寧縣水務局
2015年4月2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