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北鹽山縣教育系統事業單位選聘92名人員公告
鹽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辦法》(冀人社發〔2011〕9號)、《河北省2014年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國家特設崗位計劃實施方案》(冀教師〔2014〕14號)及《滄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滄人社字〔2011〕133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2019年特崗教師專項招聘計劃和崗位空缺情況,擬采取選聘方式為我縣教育系統招聘工作人員92名,現 公告如下:
一、選聘單位基本情況
選聘單位:全縣69所小學和17所初中。
選聘單位基本情況:全縣69所小學和17所初中,現有專任教師3021名,其中:小學專任教師1996名、初中教師專任1025名。現有在校學生59331人,其中:小學在校生49893人,初中在校生17418人。
二、選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貫徹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在考核、考察的基礎上擇優聘用。
三、選聘范圍及方法
1、選聘范圍:2014年經特崗教師公開招聘聘用,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現一直在崗的鹽山縣特崗教師。
2、選聘方法。按照制定選聘方案、發布選聘公告、資格審查、面試、體檢、公示聘用等步驟進行。
四、選聘條件、崗位、人數
(一)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身體健康,能適應教師工作需要。
5.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要求。
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不得參加此次考核選聘。
(二)選聘崗位及人數:
2019年全縣中小學擬選聘工作人員92名。
五、選聘程序
(一)發布選聘公告
鹽山縣教育局根據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后的《實施方案》制定《招聘公告》,在鹽山政務網進行發布,公告發布時間7個工作日。
(二)審查資格條件
招聘工作在鹽山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具體工作由縣紀委、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根據本方案規定的選聘范圍以及選聘條件的要求,由縣教育局負責審查資格條件。審查期間,凡發現與所要求的選聘范圍和選聘條件不符以及提供虛假材料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面試
審查后將組織審查合格人員進行面試,面試工作在鹽山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縣教育局組織實施。
成立以學區(學校)主任(校長)為組長的考核小組,具體負責本學區(學校)考核選聘工作。由考核小組成員和所在學校全體教職工對服務期滿特崗教師進行考核。面試及專業測評成績得分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面試采取說課的方式進行,滿分100分。主要測試選聘人員的綜合素質和相關能力。專業測評成績實行現場打分,滿分100分(80分以上為,70-80分為良,60-70分為合格,60分以下不合格)。學校根據面試及專業測評成績確定擬選聘人員。
(四)資格復審
面試結束后,由縣紀委牽頭,縣教育局與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對擬參加體檢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復審不符合條件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五)體檢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由縣教育局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現行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無故不參加體檢及體檢不合格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六)考察
對體檢合格者進行考察,考察由縣教育局具體實施。考察主要內容是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工作實績等,主要考察工作實績。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資格。
(七)聘用
1、確定擬聘用人員
體檢結束后,縣教育局負責將體檢合格人員上報鹽山縣選聘工作領導小組,由領導小組研究審批擬聘用人員名單。
2、公示
對確定為擬聘用的人員,在鹽山政務網公示擬聘用人員名單,時間為7個工作日,對公眾提出異議且查有實據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
3、辦理聘用手續
擬聘人選確定后,由招聘單位填寫《河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審批表》一式三份,連同擬聘人員名冊,按程序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辦理相關審批手續并報市局備案。被聘用人員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一并計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監督工作
為確保招聘工作的公正透明,由縣紀委、縣監察委負責全面監督。
七、組織機構
為加強對本次招聘工作的領導,確保招聘工作規范有序進行,鹽山縣成立由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為組長、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縣編委辦、縣財政局為成員的選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選聘工作的組織和管理,并對選聘工作的公開、公平、公正、安全及負總責。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縣教育局,具體負責選聘工作組織實施工作。
咨詢電話:6227736 13785800747
鹽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鹽 山 縣 教 育 局
2019年7月9日
原標題:鹽 山 縣 教 育 局2019年教育系統事業單位公開選聘工作人員公 告
文章來源:http://www.chinayanshan.gov.cn/zwdt/gsgg/3313.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