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廈門市湖里區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擬聘人員資格審核及調配工作通知
根據《2019年廈門市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職業學校教師公告》有關要求,我局將對2019年公開招聘教師擬聘用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及調配,現將具體事項通知如下:
一、時間、地點、對象
1. 時間:7月25日上午8:30(請準時到審核地點等候)
2.地點:湖里實驗中學一樓多功能教室(枋湖北路280號)
3.對象:2019年湖里區公開招聘教師已經公示的體檢合格人員(具體詳見湖里區政府網站“通知公告”欄目公示的名單)
二、資格審核
(一)請根據相應的報考條件提供以下材料
1.報到證:報到證未使用過的人員提供報到證原件、復印件;報到證已使用過的人員提供報到證復印件2份(請提前到人事檔案存放單位復印);
2身份證原件、復印件(正反面印在同一頁);
3.戶口本原件、戶口本首頁+個人頁復印件(印在同一頁);
4.畢業證書原價、復印件(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學歷報考者,須提供教育部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加蓋原件復印件印章的學歷證明);
5.學位證書原件、復印件;
6.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復印件;普通話等級證書原件、復印件;
7.《思想品德鑒定表》(原工作單位或所在鎮政府、街到蓋章,村委會居委會蓋章無效);
8.公安機關出具的無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9.計生部門出具的無違反計劃生育的證明;
10.報考具備職稱崗位提供專業技術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
11.隨軍家屬提供隨軍手續相關材料原件、復印件
(二)說明
1.除報到證、思想品德鑒定材料、無犯罪記錄證明、計生證明等四項要提交原件和1份復印件外,其余材料請復印兩份上交。所有上交材料分為兩份按順序整理好(其中一份上述四項材料為原件)。
2.所有的已就業人員,除需辦理調動的,應盡快主動與原工作
單位解除勞動關系,否則因未解除勞動關系而影響錄用的,后果自負。
三、調配工作
(一)調配方式
新教師根據各校各學科公布的缺崗數進行選崗,確定任教學校。
(二)調配規則
1. 為鼓勵我區公辦中小學幼兒園非在編教師報考本區教師崗位,符合以下條件的我區非在編教師選校時,總成績加2分。選校時按加分后的總成績確定選校順序。
(1)錄用前為我區公辦中小學幼兒園編外教師且與學校簽訂一學年及以上合同(以勞動合同和醫社保繳交證明為依據)。
(2)參加教師招聘考試期間堅守工作崗位。
(3)經原聘用學校考核,綜合評價為“良”以上等級。
在個人提交勞動合同、醫社保繳交記錄等材料的基礎上,經學校考核、教育局審核,今年教師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中符合選崗加分的我區編外教師共17名,具體名單見附件1《2019年湖里區教師公開招聘符合選崗加分名單》。
2.根據報考崗位,按加分后的選崗總成績(選崗總成績=考試總成績+本區編外教師加分)從高到低確定選校順序。若選崗總成績相同,則面試成績高者先選,若面試成績相同,則學歷高者先選;若面試成績、學歷都相同,則全日制師范類院校畢業生先選。具體加分后的選校順序詳見附件2《2019湖里區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招聘擬聘用人員選崗名單》。
(三)確定崗位
我局根據各校缺編情況及學校上報招聘計劃確定需求崗位。
(四)崗位選擇
選校人員應根據各校公布的學科崗位作出自主選擇,每人只能
在規定時間內選定一個崗位。崗位選定后當場簽字確認,不得更改。不按規定選定崗位的,作棄權處理。
(五)注意事項
1.選校時須攜帶本人二代身份證及筆試準考證。
2.參加選校的考生因遲到錯過按順序號選校的,推移到該學科最后一位選。若有多位遲到考生,則按遲到時間長短依次排序選。
3.在規定的調配時間內因病因事無法到場參加的,可委托他人代為選校(需提交委托書、委托人身份證、被委托人身份證)。若未辦理委托、無故缺席或不按規定選校則被作棄權處理,由區教育局在剩余的崗位內給予指令性安置。不服從安置的考生將作自動放棄錄用處理。
參加資格審核及調配選校的對象中若屬于暫緩體檢或尚未提供體檢結論的,待體檢合格后方可辦理相關錄用手續,體檢不合格不予錄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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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里區教育局
2019年7月19日
原標題:2019年湖里區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擬聘用人員資格審核及調配工作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www.huli.gov.cn/zwgk/tzgg/201907/t20190719_186584.htm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