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西隆林各族自治縣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招聘公告【招10人】
根據《國家衛生健康委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貧困地區衛生健康人才隊伍建設的通知》(國衛辦人函〔2019〕329號)、《關于印發〈廣西壯族自治區開展艱苦邊遠地區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工作實施方案〉》(桂衛人發〔2017〕46號)、《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廳、財政廳關于開展2019年艱苦邊遠地區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招聘工作的通知》(桂衛人發〔2019〕5號)、《自治區衛生健康委、人力資源社會廳、財政廳關于進一步實施全科醫生特崗計劃的通知》(桂衛人發〔2019〕11號)規定,為切實加強我縣基層全科醫生隊伍建設,基層醫療衛生機構服務能力,現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艱苦邊遠地區全科醫生特設崗位工作人員10名。為確保全科醫生特設崗位招聘工作有序進行,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崗位設置及職責
(一)崗位設置
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設置。根據工作需要,結合我縣實際,在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醫院設置全科醫生特設崗位5名,在隆林各族自治縣中醫醫院設置全科醫生特設崗位3名,在隆林各族自治縣婦幼保健院設置全科醫生特設崗位2名。并由縣級公立醫院將所聘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派駐鄉鎮衛生院從事全科醫生工作的非常設崗位。全科醫生特設崗位不受縣級公立醫院崗位總量、等級和結構比例的限制(詳見崗位計劃表)。
(二)崗位職責
特崗全科醫生按服務對象實際需求履行以下職責:
1.承擔預防保健、常見病和多發病的診療、病人康復與慢性病管理、健康教育與管理等連續性、綜合性、一體化服務。
2.承擔專科疾病的識別、轉診以及危重情況的應急處理任務。
3.作為全科醫生團隊的領頭人,幫助和指導團隊其他醫務人員業務水平,組織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
4.執行基本醫療保險管理服務要求,按照醫療服務質量管理與控制指標的要求,為參保人員提供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服務。
二、招聘范圍、條件及方式
(一)招聘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
歡迎各級醫療衛生機構符合條件的編制外聘用和退休的醫務人員積極報名。
(二)招聘名額
根據自治區安排,隆林各族自治縣2019年全科醫生特設崗位計劃指標共10個名額。全科醫生特崗設置為:隆林各族自治縣人民醫院5名,隆林各族自治縣中醫醫院3名,隆林各族自治縣婦幼保健院2名(具體名額分配詳見附件1)。
(三)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品德與職業道德。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特崗全科醫生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一)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執業范圍注冊為臨床類別全科醫學專業或中醫類別全科醫學專業的醫務人員。
(二)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經過省級衛生健康部門(含中醫藥管理部門)認可的全科醫生規范化培養、轉崗培訓或崗位培訓并考核合格的醫務人員。
(三)具有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有2年以上從事臨床診療工作,能夠勝任全科醫生崗位的醫務人員。
在設崗時,要重點考慮無執業醫師的鄉鎮衛生院,可結合縣鄉人才一體化改革和醫共體建設,由縣級醫療衛生機構選派特崗醫生到鄉鎮衛生院工作,實行崗位常設,人員定期輪換。
6.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
⑴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⑵在各級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公開招錄考試中被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尚在禁考期內的人員;
⑶現役軍人;
⑷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方式
特崗全科醫生招聘工作遵循“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有關規定,由縣衛生健康局會同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共同組織實施。招聘具體程序根據《廣西壯族自治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桂人社發〔2011〕155號)和《關于進一步完善我區基層醫療衛生機構用人機制的指導意見》(桂人社發〔2015〕37號)的規定和要求進行。
1.通過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取得執業醫師資格人員,可不受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1:3比例的限制,直接以考核的方式進行招聘,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臨床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對應聘前無工作單位的醫務人員,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臨床實踐能力等。
執業醫師報名崗位如出現報名人數超過計劃招聘崗位數的,根據學歷、職稱高低、取得執業醫師資格的先后順序、體檢、考核等情況擇優聘用。
2.通過國家執業資格考試取得執業助理醫師資格人員,可不受招聘崗位人數與報考人數1:3比例的限制直接進入面試。根據面試成績從高至低按崗位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進入考核。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專業知識、臨床實踐能力和綜合素質。對應聘前無工作單位的報考人員,主要考核應聘人員的臨床實踐能力等。
3.人員調劑。如出現特崗全科醫生崗位招聘報名人數過于集中或招聘崗位無人報名的,經征求報考人員同意,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劑。
三、特設崗位全科醫生管理
(一)簽訂合同。設置全科醫生特設崗位的縣人民醫院按照《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與特崗全科醫生簽訂聘用合同,聘期4年,合同中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二)考核管理。縣級公立醫院根據聘用合同確定的崗位職責任務和工作標準,在聽取服務對象意見和評價的基礎上,強化對特崗全科醫生的年度考核。
鄉鎮衛生院要設立全科醫療科,或在內科、中醫科增設全科崗位,搭建工作平臺,鼓勵特崗全科醫生開展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均衡考慮特崗全科與公共衛生工作量,加大臨床工作量,做好特崗全科醫生日常管理和績效考評,并定期通報縣級公立醫院。
對成績突出、考核者,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予以傾斜;對考核不合格者,按照規定調整工作崗位,直至解除聘用合同。
(三)執業注冊管理工作。特崗全科醫生上崗前必須注冊為全科醫師,由服務的鄉鎮衛生院按規定辦理醫師執業注冊或變更手續。
(四)人事和黨團關系。聘期內人事檔案由隆林各族自治縣衛生健康局統一管理。黨團關系轉至服務所在單位。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