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安徽阜陽職業技術學院自主招聘公告【招24人】
阜陽職業技術學院為全日制公辦普通高等職業院校,1956年建校,前身為阜陽教育學院。現為全國百所國家骨干高職院校之一,是教育部優質專科高等職業院校和安徽省地方技能型高水平大學立項建設單位。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中共安徽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安徽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實施意見》(皖教政法〔2017〕4號)、《國家職業教育改革實施方案》(國發〔2019〕4號)等規定和要求,現就2019年度第二批公開自主招聘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公平公正、競爭擇優;
(三)堅持統一組織、分工負責。
二、招聘計劃
經批準,我校2019年度第二批公開自主招聘人員24名(見附件《阜陽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度第二批公開自主招聘人員崗位表》),招聘公告同時在阜陽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http://rsj.fy.gov.cn)、學校官網通知公告欄(http://www.fyvtc.edu.cn)發布。
三、招聘條件
(一)熱愛祖國,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水平,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熱愛教育事業。
(二)具有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國外學校頒發的學歷學位證書要有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學位認證,畢業證取得時間截止為2019年8月31日,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應證件的應聘者,視為自動放棄。
(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能或其他條件等見《阜陽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度第二批公開自主招聘人員崗位表》。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5周歲以下”為1983年7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以此類推;工作經歷計算截止到2019年7月1日。
(四)不予錄用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2.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3.現役軍人;
4.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5.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6.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報名及資格初審
(一)報名
應聘者采取郵箱報名,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一致、個人條件符合報考的崗位要求,具體郵箱見附件《阜陽職業技術學院2019年度第二批公開自主招聘人員崗位表》。報名時間為公告當日起至2019年8月15日24:00(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提供以下材料原件的掃描件(PDF格式):
1.按規定填寫的并有本人簽名的《阜陽職業技術學院公開招聘人員資格審查表》;
2.身份證(正反面);
3.學歷和學位證書(尚未取得學歷學位的應屆畢業生,需提供學生證、所在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和本人關于畢業證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一致的書面承諾材料;持海外學歷的,須提供海外學歷證書和教育部留學生服務中心出具的學歷認證報告);
4.報考崗位要求的相關職業資格和技能等級證書;報考專職輔導員崗位的須提供本人所在黨組織出具的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身份證明(最近6個月內);
5.報考崗位專業方向有要求的,持國內學歷的,還需提供研究生畢業登記表和畢業院校研究生管理部門出具的專業方向的證明;持海外學歷的,需提供成績表;
6.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須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應聘材料以壓縮文件的形式發送電子郵件至指定郵箱,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以“崗位代碼/專業名稱/姓名”格式命名。如“2019201/計算機軟件與理論/張三”。每人只能選擇報考一個崗位,一人多報視為報名無效,請不要重復發送郵件。填寫表格時勿修改已設置的格式參數,表格上電子照片(標準證件照)處要上傳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標準證件電子照片,表格和簡歷的紙型為A4,大小不超過2M;填寫的內容必須真實有效,資格復審時核對相關證書,聘用后再核對檔案。
(二)資格初審
1.由有關教學單位和部門對郵箱收到的報名材料進行初審,報組織人事部。
2.通過初審的人員在學校網站通知公告欄通知并公示。
3.應聘同一崗位的人員,資格初審合格人員與崗位招聘數的比例不得低于3:1,達不到3:1比例的,根據專業緊缺情況,經校黨委會研究后,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計劃數。
4.招聘條件為博士或者副高職稱的崗位不受資格初審合格人員與崗位招聘數比例3:1的限制。
五、筆試
1.筆試采取閉卷答題方式,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素質、綜合分析、邏輯思維、文字表達、專業知識以及業務能力。
2.資格初審合格人員達到10人及以上的崗位進行筆試。根據筆試成績結果,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人選進入資格復審,如有放棄,則依次等額遞補。筆試滿分為100分,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設定筆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
六、資格復審
1.有筆試的崗位,根據筆試成績結果,按招聘崗位數1:3的比例確定人選進入資格復審;無筆試的崗位,所有初審合格人員均需參加資格復審。所有參加資格復審人員需按學校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并現場采像。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在規定的時間內不參加資格復審視為自動放棄。
2.資格復審時需提供報名者本人資格初審所提供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本人須在復印件上書寫“與原件一致”字樣并簽署姓名和日期),復印件均為A4紙型。同時遞交與報名資格審查表同版的本人近期二寸免冠標準證件照片4張。
3.資格復審材料原則上應由考生本人到現場提供,如確因特殊情況考生本人不能前來、委托他人代審的,除按規定提供所需材料外,還需提供考生本人親筆簽名的委托書和受委托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資格復審結果在學校網站公示。
七、專業測試
1.專業測試采用試講、演講、面試、技能測試等多種方式結合。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專業知識和技能、綜合素質及發展潛能等方面的情況。
2.專業測試成績的確定
專業測試滿分為100分。報考教師崗位無技能考核的,試講成績即為專業測試成績;有技能考核的崗位,試講成績占60%,技能考核成績占40%;報考輔導員崗位的,演講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為確保新進人員素質,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為60分。實際進入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70分以上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具體專業測試實施方案另行公告。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