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重慶涪陵區考核招聘訂單培養教育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28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渝人發〔2006〕44號)和市委組織部、市人力社保局《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26號)及市人力社保局《關于印發<重慶市事業單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等6個公開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發〔2016〕281號)等有關規定,現擬面向2019年應屆“訂單培養”計劃人員考核招聘28名教育專業技術人員。現將有關事宜函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按照任人唯賢、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進行。
二、招聘對象及計劃
(一)我市為涪陵區訂單定向培養的2019年應屆畢業小學全科公費師范生,共招聘26名。
(二)我市為涪陵區訂單定向培養的2019年應屆畢業學前教育公費師范生,共招聘2名。
具體招聘崗位、名額、條件等信息詳見《涪陵區基層教育事業單位2019年考核招聘訂單培養計劃人員崗位一覽表》(附件1,以下簡稱《一覽表》)。
三、報名條件及范圍
1. 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 遵守憲法和法律,熱愛教育事業,具有良好的品行素養和師德情操;
3. 符合崗位招聘條件(詳見《一覽表》);
4. 自愿在涪陵區教育事業單位服務6年及以上,未滿規定服務期者,解除人事關系并承擔相應違約責任。
5. 符合體檢文件標準和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6. 符合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回避制度的有關要求。
以下人員不納入本次招聘范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刑罰尚未執行完畢或屬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機關尚未撤銷案件、檢察機關尚未作出不起訴決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無罪的人員;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被單位辭退或解聘未滿5年的原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因違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錄(聘)紀律而處于禁考期的人員;試用期內的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執行人;國家有關部委聯合簽署備忘錄明確的失信情形人員;我市公費培養、定向到鄉鎮教育(醫療衛生)機構就業,未滿服務期限或未按規定程序解除培養及就業協議的師范(醫學)生;尚未建立人事關系但參加我市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已按程序完成體檢或考察的擬聘用人員;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四、招聘程序和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按照報名、資格審查、考核、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組織實施。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地點:8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5:30,報考人員持相關資料到涪陵區教委組織人事科(涪陵區黎明路36號301室)現場報名。
2.報名及資格審查須本人持以下材料:
(1)《涪陵區基層教育事業單位2019年考核招聘訂單培養計劃人員報名登記表》原件1份(附件2);
(2)身份證、學生證復印件各1份,并交驗原件;
(3)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普通話等級證復印件各1份,并交驗原件;
(4)就業協議書(確定為擬聘人員后收取)。
報考人員只能選擇本次招聘人員類別中的1個招聘崗位報名,不得重復報考。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應聘并參加考核。
各崗位報名情況、資格審查情況一覽表于報名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重慶市涪陵區教委辦公樓公示欄予以公布。
(二)考核
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均進入考核環節;不按要求參加考核者視為自動放棄。
考核采取學業成績考核與教學能力考核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本次考核工作由涪陵區教委負責組織實施,涪陵區人力社保局負責招聘業務工作監督指導,區紀委監委駐區教委紀檢監察組全程監督。
1. 學業成績考核。
(1)考核方式:考核小組查閱本人學籍檔案。
(2)成績計算:考生學籍檔案中大學期間成績單記載的必修課成績平均分為學業成績(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數)。
(3)學業成績考核結果于8月11日在教學能力考核考點公布。
2. 教學能力考核。
(1)考核方式:采取試講(備課、上課)的方式進行。小學教師崗位試講學科為小學語文、數學,幼兒園教師崗位試講學科為幼教。每位考生每一學科備課時間均為20分鐘,試講時間均為10分鐘。試講每一學科分值均為100分,量化計分。小學教師崗位教學能力考核成績=語文教學能力考核成績×50%+數學教學能力考核成績×50%。
(2)考核時間:8月11日。
(3)考核地點:涪陵九中。
教學能力考核成績當場公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評委對考生試講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應在評分表中說明原因;考生試講最后成績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評委組須寫出書面報告,說明評判理由、評定分數,報涪陵區人力社保局和區教委備案。試講成績未達到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