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汕頭市濠江區教育系統招聘公告【招2人】
根據《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省政府令第139號)、《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細則(暫行)》(汕市人〔2009〕269號)、《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緊缺人才有關問題的實施細則》(汕人社〔2019〕143號)等有關規定,汕頭市河浦中學因工作需要,參加“2019年汕頭市中高端人才專場招聘會(汕頭地區)”,招聘河浦中學教師兩名。現就本次招聘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
全日制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學位人員(全日制本科或全日制研究生專業必須有一方為師范類專業)。
二、應聘條件
(一) 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備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勝任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素質;
5.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報名時須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書,詳見《汕頭市濠江區教育系統參加“2019年汕頭市中高端人才專場招聘會(汕頭地區)”公開招聘崗位表》(附件1);
6.年齡必須在35周歲以下(即1983年8月18日以后出生);
7、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符合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遵守計劃生育政策;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2.歷年粵東西北鄉鎮事業單位專項公開招聘公告規定不得報考事業單位的人員;
3.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其它行政處分正在處內的人員。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人員;
4.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5.近兩年內在廣東省公務員招錄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人員。近五年內在事業單位招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人員;
6.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7.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時間和活動地點
(一)時間:2019年8月18日(周日),上午9: 00—下午17: 00
(二)地點:汕頭市林百欣國際會議展覽中心
四、報名
(一)報名方式:現場報名
(二)資格審核:由濠江區教育局負責。
(三)應聘人員報名時須提交如下材料:
1.本人填寫的《汕頭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報名表》(附件2)(貼本人近期免冠正面相片);
2.本人有效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和復印件;
3.本人畢業證、學位證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4.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四)報名注意事項
1.報考人員為國內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的,報名時須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等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證書;報考人員為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歸來人員的,報名時須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
2.報考人員應按《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中的名稱和代碼選擇相對應的崗位報考,如所學專業為目錄中舊專業名稱的,按照對應的專業名稱及代碼報考。舊專業后面注明“部分”的,征詢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后報考。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
3.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所學專業代碼與招考崗位專業代碼不一致的崗位。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沒有專業代碼)的,可選擇專業目錄中的相近專業報考,所學專業必修課程須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并在資格審核時提供畢業證書(已畢業的)、所學專業課程成績單(須教務處蓋章)、院校出具的課程對比情況說明及畢業院校設置專業的依據等材料。
4.國有單位正式員工報考須征得工作單位同意,并出具工作單位同意其報考的書面證明材料。
五、招聘方式
采取現場直接面試的方式進行,面試內容以專業能力進行考核。
六、其他事項
擬聘人員經體檢、考察合格,公示不影響聘用后,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納入濠江區事業單位人員編制管理,享受我區事業單位相應工作福利待遇。
七、聯系方式
咨詢電話:0754-87374617(區教育局人事股);
監督電話:0754-87375501(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人事管理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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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汕頭市中高端人才專場招聘會(汕頭地區)”公開招聘崗位表
汕頭市濠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汕頭市濠江區教育局
2019年8月1日
原標題:汕頭市濠江區教育系統參加“2019年汕頭市中高端人才專場招聘會(汕頭地區)”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zwgk.shantou.gov.cn/40000/0400/201908/c632adb4c4ea4d099ee05b60b79031be.s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