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廣西北流市招聘中小學教師公告【招683人】
四、考試
(一)考試方式
2019年下半年北流市公開招聘中小學教師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
1.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采取筆試加面試方式進行。招聘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2)×30%+面試成績×70% 。
2.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初中、小學教師崗位:采取面試方式進行,免筆試。
3. 面向市代課人員招聘小學教師崗位:采取筆試方式進行,免面試。考試總成績=筆試總成績+照顧加分。
(二)筆試
1.筆試科目
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
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
以上兩科考試分值各100分。
2.筆試時間
另行通知(以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發布的筆試公告為準)。
3.筆試地點
筆試考點統一設在北流市城區。筆試具體地點及有關事項詳見《準考證》。
4.開考比例
(1)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報名資格復核人數的比例應達到1:3的方可開考。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應減少招聘計劃到規定比例開考。經減少招聘計劃仍達不到開考比例的崗位,原則上不予開考。確需開考的,須報經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后方可開考。因達不到開考比例不能開考及無人報考的崗位,取消本次招聘計劃,并向社會公布。
(2)面向市代課人員公開招聘小學教師崗位:招聘崗位計劃招聘人數與通過報名資格復核人數的比例不受1:3開考比例限制,按通過報名資格復審的實有人數開考。
5.發布筆試公告
報名資格審核工作結束后,由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發布筆試公告。
筆試公告發布時間:2019年9月上旬前
6.筆試成績公布
在北流市教育局信息公布欄張貼。
(三)面試
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面試主要考察考生適應崗位的知識能力,包括語言表達能力、綜合分析能力、計劃組織能力、應變能力、人際關系協調能力、情緒控制能力。
面試滿分100分。
1.確定面試入圍人選
(1)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筆試結束后,北流市教育局根據崗位招聘計劃人數,按1:3的比例,按照筆試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筆試總成績=《教育學與教學法基礎知識》科目成績+《教育心理學與德育工作基礎知識》科目成績。比例內末位考生筆試總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人選。
(2)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初中、小學教師崗位:通過報名資格復審的人員全部列為入圍面試人選。
2.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人選確定后,由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公告發布后,報考者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面試公告發布時間:
(1)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初中、小學教師崗位:2019年8月20日前
(2)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2019年9月下旬日前
3.面試時間地點
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初中、小學教師崗位面試擬安排在8月下旬前進行;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教師崗位面試擬安排在10月上旬前進行。
面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以北流市教育局在玉林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發布面試公告為準。
4.面試要求
面試考生按抽簽順序出場面試,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籍貫、畢業院校、工作單位、父母情況等個人信息。凡透露本人姓名的,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其余按扣3分處理。
因有考生放棄面試資格以及經批準不足1:3比例開考筆試等原因造成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不足1:3的,須達到如下規定的面試合格分數,才有資格進入體檢、考察人選:
(1) 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1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5分以上方為合格,否則不能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2)計劃招聘崗位人數與實際面試人數的比例為1:1以上(不含1:1)至1:3以下(不含1:3)的,面試成績必須達到60分以上方為合格,否則不能進入考察、體檢程序。
五、從市代課人員中招聘教師加分
(一)教齡加分
教齡按每滿一年進行加分,不足一年部分不計分。具體加分標準為:5年以下的每年加0.35分;6年至10年的每年加0.65分;11年至15年的每年加0.95分;16年至20年的每年加1.25分;21年以上的每年加1.85分。加分以北流市教育局出具的證明為依據。
(二)學歷加分
比符合要求學歷每高一個學歷層次的加2分。即專科畢業加2分、本科畢業加4分、研究生畢業加6分。
(三)獎勵加分
對獲得北流北流市教育局、縣(處)級以上黨委、政府及其處級以上部門授予的各種榮譽稱號和獎勵予以加分(已離崗的原市代課人員只計其在市代課教師在崗期間所取得的),具體如下:北流北流市教育局加3分,縣(處)級加4分,市(地)級加5分,省(部)級加6分,加7分。獎勵分累計不能超過7分,同年獲得的同類獎勵只給級別高的榮譽加分(榮譽稱號和獎勵的頒發單位必須是各級機關或教研機構,不包含新聞媒體、學會、協會、組委會、論壇等)。
(四)職稱加分
三級教師加1分,二級教師加3分,一級教師加5分,高級教師加7分。加分以人社(職改)部門的批文及經人社(職改)部門認證有效的資格證書為依據。
(五)職務加分
對按干部管理權限任命的學校中層以上任職滿一年的現任領導予以加分,其中學校中層領導(含教學點、負責人)加2分,校級領導加4分。加分以任職文件為依據。已離崗的原市代課人員此項不予加分。
(六)計生加分
1.已領獨生子女光榮證的加6分。加分以獨生子女光榮證及縣(市)級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證明必須有審核人簽名)為依據。
2.符合生育條件且女方年滿49周歲(計算年限至2019年3月25日止)還未生育孩子的加6分。加分以縣(市)級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證明必須有審核人簽名)為依據。
3.農村雙女結扎戶加4分。加分以結扎證及縣(市)級計生行政部門出具的證明(證明必須有審核人簽名)為依據。
以上六項加分可累計,上不封頂。加分計入筆試成績。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