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省瑞安中學招聘公辦教師公告【招2人】
為滿足浙江省瑞安中學教育教學需要,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根據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溫州市教育局、溫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公辦學校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溫教人〔2015〕22號)等文件精神,經研究,決定浙江省瑞安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教師2名。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
信息技術教師、通用技術教師各1名。
二、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1979年8月1日以后出生;
3.身體健康,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教師職業素養,具有拼搏奉獻精神;
4.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具有招聘崗位所需的對口專業和相應教師資格(專業資格審查見附件2)。
(二)具備基本條件外,還須滿足下列條件之一:
(1)“雙”(創世界大學和學科,下同)全日制高校畢業生;
(2)獲得地級市及以上教學基本功評比一等獎;
(3)有三年及以上對應學科的高中教學經歷,且有兩年及以上浙江省對應學科的選考教學經歷,教學成績。
三、招聘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即日起至2019年8月20日(周二)17:00。
報名人員提交的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提供虛假材料,擾亂報名秩序,或以湊足報考人數為目的、惡意串通報名的,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2.報名材料:
(1)如實填寫的《浙江省瑞安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報名表》(附件1),貼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1張。
(2)身份證和戶籍證明。有效期內的身份證和戶口簿(或公安部門出具的戶籍證明原件)。
(3)教師資格證書(“雙”類畢業生除外)。對應學科的高中教師資格證。
(4)學歷證書。碩士研究生學歷的還須提供本科學歷證書。
(5)相關獎勵證明材料或選考教學成績證明材料。
(6)其它材料。與報名表同底的免冠單寸彩色近照2張。
(7)其它要求。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工作人員報考的,須提供資格復審結束之日前取得的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
上述所有證書等材料均須原件和復印件一份,涉及學歷證書的須提供相應的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學信網)下載打印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3.報名方式:
將報名材料以壓縮電子文檔形式發送至郵箱rz@razx.cn,壓縮文檔文件名為報考學科+姓名+手機號,須包括如下內容:
(1)報名材料的原件拍照或掃描文件,jpg格式,文件名為姓名+材料名;
(2)報名表,word格式,文件名為姓名;
(3)匯總表,excel格式,文件名為姓名。
也可帶報名材料原件、復印件和電子稿來瑞安中學現場報名,地址:浙江省瑞安中學勤耕樓503室(浙江省瑞安市瑞湖路398號)。
(二)資格復審
1.招聘單位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符合崗位條件的進行預選。
2.預選根據報名材料和學校實際需求情況,按不超過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入圍考試人員。2019年8月21日(周三)前,招聘單位以電話(短信)形式通知入圍考試人員。
3.2019年8月22日(周四),以電子郵件報名的入圍人員須攜帶報名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到校接受資格復審,現場報名的不再進行資格復審。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崗位資格條件不相符者、未按規定時間、地點接受資格復審的,視作自動放棄資格。
(三)考試
1.考試日期:
考試日期定于2019年8月23日(周五),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試辦法:
考試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
(1)筆試。滿分100分,時限90分鐘。筆試科目為《學科基礎知識》一門。內容和范圍參照《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選考科目考試說明》(自2020年1月高考選考起使用)規定的本學科高考內容和范圍。
(2)面試。滿分100分,時限20分鐘。采取模擬上課形式,教材與教學參考資料在現場統一提供,準備時限60分鐘。
(3)考試總成績。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合成考試總成績(計算到小數點后兩位,尾數四舍五入)。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按各崗位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入圍體檢人員(考試總成績同分的,取面試成績高者)。考試總成績設置最低分數線,最低分數線為70分(含),低于70分的不予入圍體檢。考試總成績公布后7日內,入圍人員須與浙江省瑞安中學簽訂就業意向書,逾期未簽人員視放棄資格,可依次遞補;無遞補人員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4)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體檢、考察
已簽訂就業意向書的人員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另行通知)參加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人力資源社會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體檢合格的確定為入圍考察人員。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等文件執行。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體檢公告發布后,體檢、考察不合格者或因各種原因放棄的,其空缺名額不予遞補。
(五)公示、聘用
經考察合格的人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在瑞安市教育局網、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公示7個工作日,接受社會監督。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聘用的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核實后再決定是否聘用。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由學校辦理聘用手續,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服務期為5年(含試用期)。
被聘用的不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的“雙”全日制高校畢業生在一年試用期內考核合格,但未取得對應學科的高中教師資格證書的,再給予一年過渡期,過渡期滿仍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的,一律轉為非專業技術崗位。
四、其他要求
(一)非2019年畢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在校在讀研究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報考;現役軍人不能報考。
(二)報考專業資格審核按《浙江省瑞安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專業資格審查辦法》(附件2)執行。
(三)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報考人員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聘用資格且兩年內不得參加瑞安市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考試。
(五)本次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開展針對本次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六)未盡事宜,由瑞安市教育局、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瑞安中學0577-65679888。網址:
瑞安教育局網:www.ruian.gov.cn/col/col1392235/index.html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www.ruian.gov.cn/col/col1362893/index.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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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瑞安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教師專業資格審查辦法.doc
瑞安市教育局 瑞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9年8月9日
原標題:關于浙江省瑞安中學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公辦教師的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577job.com/articles/TOHrAsuZQfM=.s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