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東濱州醫學院附屬醫院招聘備案制人員公告【招32人】
一、招聘單位簡介
醫院是山東省省屬三甲綜合醫院、山東省省級區域醫療中心,是黃河三角洲地區的醫療、教學、科研、康復和急救中心。濱州區位交通優勢明顯,有鐵路直通北京、天津、濟南,距濟南機場1個多小時車程。京滬高鐵二線、濟濱城際鐵路、環渤海高鐵建設工作正在穩步推進。
醫院開放床位2185張,總診療157萬人次,門急診量153萬人次,出院病人10萬人次。設有64個臨床科室、19個醫技科室、8個研究所和臨床技能實訓中心、臨床醫學實驗中心、腫瘤研究實驗室、國家藥物臨床試驗機構。現有院士專家工作站2個、“泰山學者”設崗學科4個、省級及以上重點學科(實驗室)33個。醫院擁有設施先進、功能完善的住院醫師(全科醫師)OSCE考試中心和AHA(DXR)培訓考核中心,承擔臨床醫學等9個專業的臨床教學任務。醫院先后被授予全國衛生計生系統先進集體、省人才工作先進單位、省衛生系統先進集體、山東省文明單位等多項稱號。
二、招聘崗位和人數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廳《關于2019年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問題的通知》(魯人社發〔2018〕66號)要求,結合工作需要,濱州醫學院附屬醫院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專業技術崗位工作人員32人,全部為中級專業技術崗位人員。具體崗位及條件要求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心條件;
4.應聘中級崗位的人員年齡應在45周歲以下(1973年8月14日以后出生);
5.符合山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其他相關條件。
(二)崗位條件
詳見《省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匯總表》(附件1)。
(三)曾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學位作為條件應聘。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通過山東省人力資源社會廳網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濱州醫學院網站(http://www.bzmc.edu.cn/)和濱州醫學院附屬醫院網站(http://www.byfy.cn/)面向社會發布招聘信息。
(二)報名與資格審查
1.報名
(1)報名方式:
報名人員登陸濱州醫學院附屬醫院官網,點擊“2019年度公開招聘備案制工作人員入口”報名,按要求如實填寫、提交個人信息資料,進行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名人員在單位初審前可修改報名信息,后一次自動替換前一次信息。單位初審通過,報名信息不能更改。報名人員在應聘期間的表現,將作為本次招聘考察的重要內容之一。報名人員有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等行為的,查實后取消其本次報名資格。
(2)報名時間:自信息公布之日起7個工作日(截至第7個工作日的下午16:00)。
(3)查詢日期:自信息公布之日起8個工作日(截至第8個工作日的下午16:00)。
(4)報名系統需要上傳的電子版材料包括:
1)身份證;
2)國家承認的學歷和學位證書;海外留學人員應聘的,必須提供經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學歷學位證書均須在2019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3)崗位要求的中級專業技術職務資格證書(博士研究生崗位除外);
4)專業方向證明(學校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如畢業證、學位證、就業推薦表已注明和招考崗位要求一致的專業方向,則無需提供此證明材料;
5)三級甲等醫院工作證明,如勞動合同等相關證明材料。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的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情況,不能作為工作經歷證明。
(5)報名繳費
考務費為每人每科40元。本次考試實行網上系統繳費,自信息公布之日起8個工作日(截至第8個工作日的下午16:00)。通過資格初審的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逾期未進行網上繳費的,視為放棄。
2.資格審查:
醫院在招聘系統中對應聘人員的筆試報名資格進行初審,應聘人員在規定時間內登陸招聘系統查看報名資格審查是否通過。未通過者按照退回意見進行修改,修改保存后可重新選擇崗位應聘,資格初審通過后、報名截止后均不得更改報考信息。
對應聘人員的資格審查工作,貫穿招聘工作的全過程。應聘人員需如實填寫、按時提交相關個人信息資料。應聘人員提供的相關材料信息如有不實,一經發現取消資格。
3.現場確認
應聘人員現場確認時,需持本人身份證現場領取準考證,簽訂誠信承諾書,在職人員應聘的,同時提交有用人權限部門或單位出具的同意應聘介紹信。現場確認的時間、地點在醫院官網統一公布,不單獨通知本人。應聘人員應密切關注醫院網站通知。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關注相關通知而耽誤報名考試的,責任由考生自負。
報名結束后,博士研究生崗位按實有報名合格人數組織招聘,其它崗位按照1:3比例組織進行考試招聘。對應聘人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招聘崗位,計劃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崗位;計劃招聘2人以上的,按規定比例相應核減招聘人數。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