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安徽省蕪湖市南陵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公告【招65人】
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設定筆試統考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筆試成績達到60分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下一輪。
報考非定向招聘崗位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2015年5月18日(上午8:00-下午17:00),攜帶相關證書到南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機關和事業單位管理科(地址:籍山鎮政府對面人社局四樓,聯系電話:0553-6910305)申報加分事宜。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南陵縣人社局在其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經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統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增加2分。報考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不再實行加分政策。
(五)資格復審
筆試合成成績:筆試合成成績=《公共基礎知識》成績(含“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加分)÷1.2。
資格復審由南陵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會同相關單位主管部門,按照應聘人員統考筆試成績從到低分順序,根據各單位招聘崗位數量,按照3:1比例確定各招聘崗位參加專業測試的人員名單,并進行資格復審。最后一名如有數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專業測試人選。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同底照片與信息,對照《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的,取消其參加專業測試資格。由此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專業測試前依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以下證件、材料:
(1)屬全日制2015年應屆畢業生的,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生證原件、報名資格審查表和所在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
(2)屬社會人員的,須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屬在編正式工作人員的,需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和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
(3)屬報考定向或非定向招聘“服務基層項目”崗位的人員,須提供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和復印件;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和復印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證書、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上述人員中,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5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5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辦理報考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領取專業測試通知書。參加專業測試的考生需交納專業測試費80元(按皖價費[2009]118號規定標準),享受國家最低生活金城鎮家庭和農村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享受減免考試費用政策。
(六)專業測試
專業測試由縣委組織部、縣人社局和相關主管單位共同組織實施(專業測試方案另行公布)。
專業測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專業測試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專業測試成績須達到當天該考場實際參加專業測試人員的平均分,方可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如某一專業測試考場的考生不足2人(含2人),則提前設定專業測試最低分數線。對于專業測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程序。
(七)最終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依統考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南陵縣人社局網、南陵人才網上公布。
考試最終成績合成:按照筆試成績與專業測試成績5:5的比例合成總成績。以上成績均按百分制計算,計算時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第三位四舍五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