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云南玉溪市直事業單位選調醫療崗公告【招30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有關規定,現將玉溪市2019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崗位、職數及要求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選調崗位所需的學歷、專業(以畢業證專業為準)和技能條件;
4.具有適應選調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在45周歲以下,高級職稱可放寬到50周歲(具體計算時間以報名開始日期為準);
6.兩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且現在編工作人員(不含工勤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或稱職)以上等次。僅有兩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的在編工作人員,上一年度考核為合格(或稱職)以上等次;
7.選調范圍為玉溪市內的,工作單位須在玉溪市內(不含中央、省駐玉單位);選調范圍為不限的,不限工作單位所在地。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任職試用期未滿的;
2.受處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
4.參加公開選調人員不得報考選調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崗位;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選調單位、崗位、職數及具體報名條件
見附件:《玉溪市2019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崗位表》。
二、選調程序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9月2日上午08∶00-2019年9月4日下午17∶00。報名結束后至2019年9月5日上午11:00,已報名但因資料不全或有誤而審核未通過的考生仍可修改并重新提交相關資料(僅限已報名崗位)。
2.采用網上報名方式,報名網站:玉溪人才網(www.yxrc.cn,下同)。簡要流程:登錄玉溪人才網→網上報名入口→注冊→查看選調崗位→按崗位報名并填寫報名資料→等待審核→審核通過→網上交費(注意查看交費狀態,確認交費)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參加考試。
年度考核情況在備注欄內填寫。
3.網上交納報名考試費用50元,交費時間截止2019年9月6日上午11:00。報名資料審核已通過且交費狀態為的考生才能打印準考證及參加考試。
請各位考生務必及時查看交費狀態,如出現交費扣款但系統顯示交費失敗(交費超時)的,考生須在交費截止時間之前提交相關交費信息申請處理,并與玉溪人才網聯系(電話:0877-2021656),逾期不再受理。
4.本次選調每名考生限報一個崗位。任一崗位資格審查通過后,將不可再報其他崗位且不可修改報名資料,請考生慎重選擇報考崗位。
5.請注意避開網絡擁堵高峰時段,合理安排時間,以便順利報名。
(二)資格審查
由各選調單位及主管部門進行報名資格審查。部分崗位由系統自動進行資格審查通過后,無需再由人工資格審查。凡考生不按要求及時提供所需材料,均視為資格審查不合格。
資格審查將貫穿整個選調過程,對在任何一個環節查明不符合公告要求的考生,一律取消考試或選調資格。
(三)筆試
選調崗位人數與通過資格審查并交費人數比例達到1∶3方可開考(不限開考比例的崗位除外),達不到的取消該選調崗位或遞減該選調崗位人數。被取消選調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可再報本次選調的其它崗位,請考生慎重選擇報考崗位。
筆試時間:2019年9月21日(星期六)上午9:00-11:00
筆試科目:職業能力測驗(滿分100分,不分類別)
打印準考證時間為2019年9月19日至開考后半小時內。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本次考試不指定輔導用書,未委托任何培訓機構開展考前培訓。社會上出現的假借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書籍材料或發送QQ信息、微信、手機短信等均與本次選調工作主管機關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四)資格復審
按筆試成績到低分順序以選調崗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進入資格復審人員,若選調崗位人數與實際參加筆試人數達不到上述比例的選調崗位參加筆試考生全部進入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時考生需提供兩年以上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且現在編(不屬工勤人員)、近三年年度考核均為合格(或稱職)以上等次的情況說明(由所在單位出具并加蓋公章)、學歷證明、崗位所需證書等相關材料。
資格復審材料驗原件,交復印件。不按規定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資格復審不合格或放棄資格復審的考生進行一輪遞補。若遞補后仍有空缺,由選調單位與主管部門報選調工作主管機關決定是否進行遞補。
資格復審合格的考生進入后續考試,若資格復審合格但在后續考試前放棄的考生,不再遞補。
后續選調環節有關事項,另行通知。
(五)確定擬選調人員
綜合成績滿分100分,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確定擬選調人員,綜合成績并列的,按筆試成績排序;若仍無法區分,采取加試方式解決。對未劃定分數合格線的崗位,實際等額參加結構化面試或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的考生,結構化面試成績或無領導小組討論面試成績須達到70分方可確定為擬選調人員。崗位表有其他明確分數要求的以崗位表為準。
(六)體檢
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執行,體檢不合格,在5個工作日內由考生本人提出書面申請,可到上一級醫療機構進行一次全面復檢,復檢結果為最終體檢結果。體檢不合格或放棄體檢的,由選調單位與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選調工作主管機關決定是否遞補。體檢費由擬選調人員自理。
(七)考察
對擬選調人員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全面掌握了解擬選調人員的現實情況,并對擬選調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考察不合格或放棄考察的,由選調單位與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報選調工作主管機關決定是否遞補。
(八)公示
擬選調人員在玉溪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