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福建泉州市直公立學校專項招聘教師公告【招3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規定及《關于做好2019年全省中小學幼兒園新任教師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閩教師〔2018〕96號),結合教學工作需要,泉州市教育局決定組織市直部分公立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工作,制定具體方案如下:
一、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資格要求
詳見《2019年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三)》(附件1)。
二、招聘條件、要求及對象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熱愛教育事業;
3.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敬業奉獻精神;
4.身體健康,符合福建省教師招考身體條件;
5.取得與招聘崗位相一致的教師資格證;
6.符合招聘崗位的各項資格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①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②在近三年內被認定有人事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③在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查詢平臺查詢有失信記錄的人員;④現役軍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⑥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人員,下同),或招考時要求服務期且服務期未滿的公務員,或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不得報考的其他情形。
報考人員在報名時不是公務員,但在報名之后、聘用之前成為試用期內公務員的,取消其本次考試或聘用資格。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在職人員報考時應征得具有人事管理權限部門的同意。
(二)具體條件及要求
1.崗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學歷",是指報考人員通過參加國家統一招生考試,錄取于經教育部批準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資格且執行國家普通高等教育統一招生計劃的高等院校,并按教學計劃完成學業后所取得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留學歸國人員、香港或澳門地區學習人員以及取得國內院校與國外院校聯合辦學相關學歷的人員,其學歷認定按教育行政部門有關規定執行。
2.報考人員取得的學歷須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詢認證。招聘崗位有學位要求的,報考人員取得的學位須在中國學位與研究生教育信息網(http://www.cdgdc.edu.cn/)上可查詢認證。
根據福建省教育廳、財政廳、物價局、人事廳、發改委《關于在全省高校畢業生中試行"雙學位"、"雙專業"教育的意見》(閩教高〔2009〕9號),經修讀達到畢業條件并獲得"雙學位"、"雙專業"證書的報考者,由省教育廳進行省內統一電子注冊,在本省范圍內承認其學歷、學位。此類報考人員的"雙學位"、"雙專業"所對應的學歷學位,須在福建省"雙學位"、"雙專業"畢業生學位證書畢業證書信息查詢平臺(http://jyt.fujian.gov.cn/wsbs/bmcx/sxwszy/)電子注冊并可進行查驗。
3.招聘崗位專業要求設置為具體專業名稱的,所學專業與所列專業一致者方可報考;專業要求中的"××類",以《福建省機關事業單位招考專業指導目錄(2019年)》中"××類"所列專業的人員方可報考。報考人員專業的確認,以畢業證書所署的專業為準。
4.2019屆應屆畢業生的學歷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普通話等級證書、畢業生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書及其他報考人員的教師資格證書最遲須于2019年8月31日前提供;其他相關資格證書取得以及相關資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9年8月30日。
(三)招聘對象
1.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學歷、碩士及以上學位,且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其中,未取得教師資格證的也可報考,但必須在聘用后一年內取得教師資格。
2.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直屬高校公費師范畢業生且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3.符合下列各項條件的公辦在職教師和符合下列條件且取得與崗位要求相一致的副高及以上職稱的民辦在職教師:
(1)中學教師年齡不超過45周歲(即197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小學教師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78年8月30日以后出生);(2)本科及以上學歷;(3)從事5年及以上中小學教學工作;(4)具有較高的教學水平,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被認定為泉州市第一至第五層次的高層次人才、縣(市、區)級及以上、縣級及以上骨干教師或教壇新秀、全國模范教師(教育系統先進工作者)、省級及以上教師(教育工作者)、參加市級及以上現場教學技能比賽(含公開課、片斷教學比賽等)獲三等獎及以上獎項。
4.北京師范大學、華東師范大學、華中師范大學、東北師范大學、陜西師范大學、西南大學等六所教育部屬院校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畢業生,取得學士學位,年齡不超過35周歲(即1983年8月30日以后出生)。
三、招聘方式及報名
第1-3類招聘對象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招聘,報考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間內到規定的地點提交相關報名材料報名,第4類招聘對象采取赴省外高校引進高校畢業生的方式進行公開招聘,具體招聘工作由各招聘學校(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一)現場報名時間、地點、聯系人及聯系方式
(二)現場確認所需材料
1.《泉州市直部分公立學校專項公開招聘教師崗位信息表》(附件2,用A4紙打印,并貼上近期一寸免冠相片,一式2份);
2.身份證、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及教師資格證(應屆畢業生暫未發放的由所在學校提供可取得有關證書的證明,但8月31日前必須提供所有原件,否則不予聘用)原件及復印件;
3.未就業畢業生應提供就業報到證;
4.第3類招聘對象應提供工作年限證明材料原件,相關獎項或稱號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
5.在職人員提供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同意報考證明提供時間由招聘單位具體確定;
6.民辦在職教師還應提供相應的職稱等證明材料;
7.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