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廣州市科學技術協會事業單位科技貿易職業學院第二次招聘高層次人才6人公告公告【招6人】
根據學院發展需要,為更好地招聘人才,按照《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粵府令〔2009〕139號)、《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一)》(穗人社發〔2010〕128號)、《廣州市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問答(二)》(穗人社發〔2014〕2號)等文件及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下達的招聘計劃,擬在全國范圍內公開招聘高層次人才6名(博士、高校教授或教授級高級工程師)。
一、招聘崗位及應聘資格條件
(一)招聘崗位(詳見附件)
(二)應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記錄;
3.身體健康,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心理條件;
4.具備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詳見附件);
5.非廣州市戶籍人員在報考時須同時符合《廣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廣州市引進人才入戶管理辦法的通知》(穗府辦規〔2018〕30號)的準入條件;
6.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政策有關規定;
7.符合廣州市關于公開招聘人員的年齡要求(年齡計算截止至本次招聘報名首日):具有博士研究生的應聘者年齡在40周歲以下(1978年9月17日之后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職稱者或具有正高級職稱者45周歲以下(1973年9月17日之后出生);
8.具備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三)相關條件補充說明
1.本次招聘,人員類型不限,包含“2019年畢業生”及“非2019年畢業的往屆生”。“2019年畢業生”指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畢業證書的畢業生(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非2019年畢業的往屆生是指2018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在讀人員(含持境外學歷學位證書人員)。
博士研究生屬于“2019年畢業生”的須在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港澳臺學習、國外留學人員須同時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函及有關材料;其他應聘者須在報考前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證書材料。
2.應聘者所持學歷或學位的專業名稱必須與報名崗位要求的專業一致(專業及代碼參照《廣東省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參考目錄》(詳見附件)。如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未列入專業目錄(無對應專業代碼),但所學專業主要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的主要課程基本一致的,還須提供課程成績單(畢業院校蓋章),填寫《廣州科技貿易職業學院公開招聘相近專業認定表》(詳見附件),由招聘單位審核認定。
(四)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受行政開除處分未滿五年,或受其他處分正在處內的;
3.因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被有關部門做出處理決定,從該處理決定做出之日起未滿5年的;
4.近兩年內在各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考試、體檢或考察中存在違紀行為的;
5.在我院以往的公開招聘中考察不合格的;
6.因涉嫌違法違紀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7.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見習期未滿的在編在職(崗)人員;
8.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
9.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不宜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
二、考試報名
(一)報名
1.報名時間:2019年9月17日起至招聘額滿為止(2019年全年有效)
2.報名方式
郵件報名,報名前請先通過電話聯系,確定招聘崗位名額有效后再進行報名。將《廣州科技貿易職業學院公開招聘資格審核材料一覽表》(詳見附件)中所列材料按要求格式整理打包,發送到指定郵箱(郵箱地址:gzkmzhaopin@163.com),配送主題標注格式為“姓名+應聘XXX崗位”。
3.資格初審
我單位將根據報名情況對報名信息及材料進行初審。通過資格初審者,方可進入下一環節,并將通過郵件、短信或電話通知。
(二)注意事項
1.應聘者應仔細閱讀招聘公告,清楚具體崗位資格條件,確認符合條件及招聘崗位有效后再進行報名。每位應聘者限報一個職位,如無明確報考崗位或報多個崗位視為報名無效,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
2.應聘者填報的信息及材料必須真實、準確。應聘者報名階段提交的所有信息均將留存,在資格復核、聘用考察、公示、以及聘用后試用期間與真實信息進行對照,如發現應聘人員有弄虛作假或有損教師職業道德的行為,報名信息與真實情況不符的則取消其面試、體檢或聘用資格,已經聘用的予以解聘。
三、考試
(一)開考比例
高層次人才招聘不設開考比例,按實際報考人數開考。
(二)資格復核及考察座談
1.應聘者在面試前須提供所有本招考崗位資格條件所需相關材料的原件進行資格復核(對應《廣州科技貿易職業學院公開招聘資格審核材料一覽表》中所列材料)。資格復核合格的,發放面試許可;資格復核不合格、不按規定時間進行復核的,不予發放。
2.以座談會的方式考察應聘者的綜合素質,包括性格、為人、個人修養、應變能力、專業能力、發展潛力、工作態度、團隊精神、對崗位的認識與理解等方面的情況。同時讓應聘者了解所應聘崗位的現狀、發展前景、崗位職責、個人發展方向等方面的情況。
(三)考試
本次招聘考試以面試方式進行,面試分教師崗及非教師崗進行。
教師崗位能力測試:包括說課、試講和答辯等3個環節,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教學能力和專業水平、科研能力、語言表達能力等方面的綜合素質。三個環節均采用百分制評分,在各環節中,所有考官給分剔除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為各環節成績。崗位能力測試成績=說課成績(25%)+試講成績(25%)+答辯成績(50%)。
非教師崗位能力測試:以答辯方式進行,主要考察應聘者與應聘崗位相適應的政治思想素質、業務能力等。答辯采用百分制,所有考官給分剔除分和最低分后的平均分為本環節成績。非教師崗位能力測試成績=答辯成績。
面試成績等于崗位能力測試成績,測試完畢后當場評分、統分,并當場向應聘者宣布成績。成績合格分數線為80分(含80分),低于80分不予錄取。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