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江蘇清浦區社會治理網格員招聘公告【30人】
為更好開展網格化社會服務工作,積極構建平安和諧社會,經研究,決定公開招聘社會治理網格員30名。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崗位及人數
閘口街道4名、清安街道4名、浦樓街道4名、清江街道4名,城南鄉4名,區社管中心10名,合計30名
二、報名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大專(含大專)以上學歷;
3、具有一定的微機信息輸入能力(擁有良好群眾基礎、具備管理工作經驗人員),具有計算機等級證書;
4、身體健康,年齡在35周歲以下;
5、清浦區常住人口,有關條件須經社區審核(只能報考居住地街道職位)。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一)報 名
1、時間:2015年4月29日—4月30日,每天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2、地點:清浦區民生服務中心二樓清浦區人力資源市場(淮安市延安西路200號)。
3、注意事項:
報名前,由所居住社區進行審核。考生須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書或《畢業生雙向選擇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張。填寫審核表。
(二)考 試
1、筆試:
(1)時間:(具體時間見《準考證》);
(2)地點:見《準考證》;
(3)內容:1、公共基礎知識、2、計算機基礎理論
2、面試:
參加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由到低分順序,按實際擬聘用人數3倍的比例確定。放棄面試資格的,在應考生中按筆試成績由到低分順序依次遞補。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體檢與考核。面試結束后,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合成總成績,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按1:1比例確定體檢與考核人選并組織體檢與考察。
(四)公示及聘用
1、體檢及考核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區政府網站上公示5天后,按有關規定和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2、不能按規定期限按時報到的作自動放棄處理,從應聘考生中按總成績由到低分順序一次性遞補。
(五)聘用后的管理及待遇
1、工資待遇:被聘用人員試用期1個月,試用期工資待遇為1200元/月;試用期滿考核合格者,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工資調整為1500元/月。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由個人自主擇業。
2、社會待遇:為被聘用人員辦理醫療、養老、失業、工傷及生育保險。
四、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貫徹“公開、平等、競爭、擇優”原則,嚴肅招聘紀律,堅持秉公辦事,接受紀檢、監察部門和社會的監督,確保新招聘人員的政治、業務和身體素質。不得弄虛作假,徇私舞弊。為方便群眾和社會監督,杜絕不正之風,特設立監督舉報電話:
區紀委、監察局:0517-83515202
五、本簡章由中共淮安市清浦區委政法委負責解釋。
原標題:清浦區公開招聘社會治理網格員簡章
點擊下載>>>
中共淮安市清浦區委政法委員會
2015年4月17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