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郴州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52人】
7. 綜合成績合成與排名
(1)成績合成。綜合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
(2)成績排名。按照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原則排名,綜合成績相同的,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排名。
(3)成績公布。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及排名一并在發布本公告的指定網站上公布。
(五)體檢
1. 體檢對象。分別按照各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在參加面試人員中按綜合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等額確定體檢對象。
2. 組織實施。體檢工作統一組織在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時間在指定網站另行公告。
3. 體檢標準。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等有關規定執行。因招聘崗位有特殊要求的,增加相應體檢項目。
對心率、視力、聽力、血壓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日復檢;對邊緣性心臟雜音、病理性心電圖、病理性雜音、頻發早搏(心電圖證實)等項目達不到體檢合格標準的,應當場復檢。當日復檢和當場復檢的醫院為初次體檢醫院。報考人員對非當日、非當場復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時,可以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向體檢實施機關提交復檢申請。復檢只能進行一次,復檢內容為對體檢結論有影響的項目,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中的所有體檢項目均不進行復檢。
4. 注意事項。報考人員憑有效身份證和準考證參加體檢,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向體檢醫院繳納。不按規定進行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報考人員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故意隱瞞真實情況的,按有關規定處理。
5. 體檢結果。在發布本公告的指定網站上公布。
(六)考察
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程序。由招聘單位對體檢合格人員進行考察。重點考察應聘人員的思想政治表現、遵紀守法、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廉潔自律、誠實守信等方面的情況以及報考期間的表現。同時要核實其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條件,提供的報名信息和相關材料是否真實、準確、有效,是否具有報考回避情形等方面的情況。組織考察時,應根據考察對象的情況采取適當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體的考察結論。
(七)公示
根據綜合成績、體檢和考察結論,經招聘單位提出擬聘意見,市衛生健康委研究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報市人社局審核后由市人社局在郴州人社局門戶網站等指定網站上公示,接受社會監督。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招聘崗位、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監督電話,公示時間不少于7個工作日。為保護個人權益,公示期內反映問題時須署真實姓名書面反映并提供相關線索或證據,否則不予受理。
(八)聘用
公示期滿,沒有投訴、經查投訴不實或投訴屬實但不影響聘用,且不違反關于聘用、回避等有關規定的,由市人社局行文確認聘用人員名單或下達聘用通知,招聘單位與其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應在事業單位人事綜合管理部門辦理聘用相關手續后15日內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聘用合同,按規定約定試用期,初次就業的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2個月;有工作經歷的,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情況特殊的,可以延長,但最長不得超過6個月;有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經歷和政策性安置的人員,可以約定試用期,也可以不約定試用期。受聘人員的工作經歷由聘用單位負責審核、認定。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員的入職時間從與招聘單位簽訂聘用合同之日起計算。被投訴不符合聘用條件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投訴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正式聘用的人員,最低服務期限為5年,5年服務期限內不予批準報考其他單位。
四、特別提示
(一)報考人員應及時在發布本公告的指定網站查看招聘公告以及各招聘環節相關信息。市衛生健康委及招聘單位均不負責一一電話通知報考人員。
(二)報考人員須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筆試準考證原件。報考人員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時,必須攜帶有效身份證件原件(二代有效身份證、有效期內的臨時身份證、帶照片的戶籍證明、護照)及筆試準考證原件,缺少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及筆試準考證原件的考生不得參加筆試、面試和體檢。
(三)對違紀違規行為,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分別給予取消報考資格、取消考試成績、不予聘用、解除聘用、5年禁考、終身禁考的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實行誠信考試。報考人員應按照《誠信考試承諾書》的要求,誠信參與招聘考試的各個環節,不弄虛作假,不違紀違規,不隨意放棄。
1.報考人員應認真閱讀招聘公告和《計劃崗位信息表》,誠信報考符合條件的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
2.對報考人員的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工作全過程。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考試承諾書(附件3),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報考人員和有關單位、人員提供的涉及報考資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實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
3.正確對待競爭。招聘考試是競爭性考試,報考人員必須端正心態,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兩種心理準備。對于無中生有、捕風捉影、道聽途說、以及無端猜測的惡意舉報,誹謗、誣陷工作人員或其他應聘人員的,將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進行處理,取消舉報人報考及聘用資格,情節嚴重的,記入郴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誠信庫,5年禁考或終身禁考。同時,將情況如實通知其所在單位或居委會(村)。
(五)面試后,因體檢、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棄等情況造成的招聘計劃空缺,一律不進行遞補。
(六)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且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五、招聘考試服務咨詢及舉報電話
(一)政策咨詢
市精神病醫院:0735-2891665
市第二人民醫院:0735-2812307
市中醫醫院:0735-2287050
(二)考務咨詢
市衛生健康事務中心:0735-2350064
(三)舉報電話
市紀委監委駐市衛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0735-2169060;
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
市衛生健康委人事科:0735-2368332
六、招聘崗位所需的學科專業、學歷、學位、年齡和其他條件等咨詢由招聘單位負責解釋。
點擊下載>>>
2019年郴州市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崗位信息表.xls
2019年郴州市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doc
郴州市衛生健康委
2019年9月10日
原標題:2019年郴州市市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61.187.189.252/files/html/output/tzgg/xxgb/sydwxpxdks/content7603.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