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北京海淀區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3人】
按照北京市和海淀區關于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的有關規定,海淀區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涉及海淀區15個主管部門所屬的17個事業單位,共招聘101人(崗位信息詳見附件,更多招聘崗位信息同步在海淀區信息公開大廳區人力社保局板塊(http://www.bjhd.gov.cn/zfxxgk/auto4496_51791/發布,請登錄關注)。
二、報名條件
(一)遵守憲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備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四)符合公開招聘回避制度的有關規定;
(五)招聘崗位面向應屆畢業生的,限列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不含定向、委培)并且取得相應學歷、學位證書的普通高等院校、普通高等職業技術院校的2019年應屆北京生源畢業生報名。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9月16日取得國(境)外學位并完成教育部門學歷認證具有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留學回國人員,未落實工作單位的,可以報考面向應屆畢業生招聘的崗位。
(六)招聘崗位面向社會人員的,限除上述應屆畢業生(及可報考應屆畢業生崗位的留學回國人員)之外,具有國家承認且符合崗位要求的學歷(學位)要求、北京市常住戶口且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人員報名(不包括戶口、檔案保留在學校的非北京生源畢業生)。戶口在外地且符合隨軍進京條件的隨軍軍屬,持有在京服役配偶一方軍級及以上部隊干部部門出具證明的,可參加此次公開招聘。
(七)招聘單位所規定的相應條件。
詳見附件,具體包括招聘崗位要求的年齡、學歷(學位)、專業、從業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等。其中,年齡要求:“25周歲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93年9月16日至2001年9月16日之間,“30周歲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8年9月16日至2001年9月16日之間,“35周歲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83年9月16日至2001年9月16日之間,“40周歲以下”指出生日期在1978年9月16日至2001年9月16日之間。專業要求參照教育部專業目錄執行。
三、招聘程序
請應聘人員嚴格按照如下規定程序、要求進行報名、考試。
(一)報名
1.網上預報名
2019年9月16日9:00至2019年9月24日下午18:00,應聘人員可登錄“海淀區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上預報名系統”(http://101.200.104.175),按要求填報個人信息和崗位信息。所填信息應真實、完整、準確。每人限填報一個崗位,且全部報名信息一經網上預報名階段結束不得修改。未經網上預報名的人員,不能進入之后的招聘環節。
2.打印報名表
2019年9月24日下午18:00至2019年9月26日下午14:00,應聘人員請登錄“海淀區2019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上預報名系統”打印《海淀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帶條形碼,一式3份,以下簡稱《報名表》),并在《報名表》“誠信承諾本人簽名”處手簽姓名。
3.現場報名及資格初審
2019年9月26日上午9:00至下午14:00,本人持打印好的《報名表》現場報名,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各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根據相關要求對應聘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受理報名(各招聘單位具體報名地點詳見附件)。無條形碼或報考崗位信息有改動的報名表均屬無效,不得參加本環節。
現場報名所需材料:
①《報名表》一式3份(兩份交招聘單位,一份自留);
②近期同一底板1寸免冠照片2張(分別貼在交招聘單位的兩張報名表上);
③身份證;
④戶口簿(卡)首頁、本人頁;
⑤應屆畢業生須提供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成績單、統招證明(就業推薦表上注明“統招”的,無須開具統招證明);
社會人員須提供學歷證書、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存檔證明(存檔證明應為2019年3月16日后開具);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供學位和教育部門學歷認證材料,以及檔案存放機構開具的存檔證明,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
⑥能夠證明具備招聘單位所需資格條件的其他證明材料。
注:上述③、④、⑤、⑥項所需確認材料均須提供原件及復印件一份。
4.查詢報名結果
2019年10月14日上午9:00至下午18:00,完成現場報名的應聘人員登錄“海淀區2019年下半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網上預報名系統”,點擊“查詢報名結果”查詢現場報名結果。
5.打印準考證
2019年10月16日上午9:00起“查詢報名結果”通過的應聘人員按提示要求打印準考證(用于參加考試及筆、面試成績查詢,請妥善保管),未打印準考證的應聘人員不得參加筆試。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