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江蘇東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招40人】
(三)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工作由東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
1.筆試結束后,在筆試合格人員中,根據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和各招聘崗位擬聘用的人數,按3:1的比例確定資格復審人選(末位成績并列的,一并參加)。
2.請進入資格復審范圍內的應聘人員,以及其他排名較前的人員,在成績公布后保持報名時填報的聯系方式暢通,以便招聘單位通知資格復審或遞補,聯系不到者視為自動放棄。
3.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并在應聘同一崗位的筆試合格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被取消面試資格者如對資格復審有異議,可在收到通知后3個工作日內向東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陳述申辯。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將在東海縣政府網“新聞頻道”欄目公布。通過資格復審人員名單公布后不再遞補。
(四)面試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直接進入面試。
1.面試形式和內容
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形式進行,主要內容:考察應聘人員的綜合知識、業務能力、溝通能力、語言表達能力、儀容儀表等。
2.面試成績
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成績由現場工作人員通知應聘人員。面試沒有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已經形成競爭的崗位,面試合格分數線為50分。
3.面試時間和地點:見面試通知書。
(五)總成績計算方法及公布
W01崗位的總成績=面試成績×100%。
W02-W25崗位的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采用百分制計算總成績,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兩位小數。
面試成績、總成績及排名,在面試結束后5個工作日內在東海縣政府網公布。
五、體檢和考察
考試結束后,在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根據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按1:1的比例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如總成績相同,筆試成績高者參加體檢,如筆試成績仍相同,對成績相同的人員組織加試,加試方式另定。體檢由東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統一組織,體檢標準參照修訂后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執行。入圍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和要求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資格。對體檢合格人員由東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按照《連云港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實施辦法(試行)》規定組織實施考察。
六、公示
根據考試總成績、體檢和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擬聘用人員名單將在連云港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東海縣政府網上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招聘單位、崗位名稱、擬聘用人員姓名、現工作或學習單位、招聘考試的各項成績、總成績、排名等。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或公示有異議影響聘用等原因出現招聘崗位空缺時,由東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提出是否遞補的意見,報東海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備案。如遞補,在該崗位的面試合格人員中,按總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若出現同分,處理方式同上)。
七、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招聘單位按規定為其辦理有關聘用手續,與其簽訂聘用合同,并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予以定崗定級。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審批后不再進行遞補。
被聘用人員與原單位簽有勞動或聘用合同以及其他協議的,由應聘人員本人在規定的期限內自行負責處理。因應聘人員個人原因逾期沒有報到或未能辦理聘用手續的,作自動放棄處理。
八、招聘工作紀律
應聘人員在報名、考試、體檢、考察過程中或聘用后查實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第35號令)第二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招聘單位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工作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第35號令)第三章的規定進行處理。
九、監督和舉報
東海縣紀委監委派駐第一紀檢監察組對本次招聘工作實施全程監督,監督電話:0518-87165431。
東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接受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舉報,舉報電話:0518-87212535。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東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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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
2019年9月12日
原標題:東海縣衛生健康委員會2019年下半年公開招聘衛生專業技術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jsdh.gov.cn/dhxzf/gsgg/content/0d62991e-5c27-4b83-a0a7-683d5bd7960a.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