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浙江省岱山縣事業單位招聘63人公告
為滿足我縣部分事業單位補充人員的需要,促進我縣經濟社會發展,根據浙江省人事廳《關于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浙人才〔2007〕 184號)和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廳《轉發<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部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浙人社發〔2010〕381號)及中共浙江省委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廳《關于進一步加強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指導意見》(浙人社發〔2012〕194號)精神,經研究,決定統一組織實施我縣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本次公開招聘計劃人數63名,具體計劃招聘的單位、崗位、人數及專業詳見《2015年岱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計劃表》(附件1,以下簡稱《計劃表》)。
二、招聘的范圍和對象
1.岱山生源的全日制普通高校2015年應屆畢業生及歷屆畢業生(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
2.具有岱山縣常住戶口的人員(以2015年4月27日的戶口所在地為準)。
3.面向大學生“村官”崗位招聘的對象是指參加我省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年、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仍在服務崗位的人員;參加大學生“村官”項目服務滿2個聘期、歷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及以上,且離開服務崗位未滿3年的人員。
4.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人員不能報考。
《計劃表》中部分崗位對戶籍或生源地另有要求的,按《計劃表》要求執行。
三、招聘資格條件
報考人員除應具備《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基本條件和《計劃表》中招聘崗位所需各項資格條件,并符合招聘范圍和對象規定外,還需符合以下條件:
1.年齡35周歲以下(1979年4月27日后出生)。
2.報考人員須具有國家承認的學歷,且符合招聘崗位所要求的條件。
3.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提供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
本次招聘所涉及的工作經歷、服務期、有關資格條件或相關資歷的時間計算,統一截止到2015年4月27日。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浙江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第三十條所列回避情況的崗位。
四、報考辦法
1.報名時間:2015年4月27日至4月30日(共4天),每日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
2.報名地點:岱山縣就業管理服務處一樓大廳(岱山縣高亭鎮人民支路17號)現場報名。
3.報名時,報考人員如實填寫《2015年岱山縣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表》(附件2),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高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沙质〖壗逃姓块T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身份證、免冠一寸近照三張等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歷屆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和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免冠一寸近照三張等以及其他報考崗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除上述要求外,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縣委組織部出具的服務期限、歷年年度考核情況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附件3);并按浙財綜字〔2007〕7號規定,按每人40元/每科的標準繳納考務費。
4. 報名結束后,將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核,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不能改報其他崗位;未通過資格審核或因招聘崗位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取消招聘計劃的人員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審核,再次報名的時間為2015年5月6日(報名地點按上),逾期未改報的,視作放棄改報名。
5.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人員發放準考證(發放準考證的時間另行在岱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通知),逾期未領取準考證的,視為自動放棄筆試資格。
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報考人數應達到招聘崗位計劃數的3倍,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確定;提供的材料應當真實有效,凡提供虛假信息和材料,或有意隱瞞本人真實情況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
五、筆試的科目和時間
筆試時間為 2015年5月23日,筆試共2個科目,每個科目滿分為150分。
筆試分為綜合管理類(A類)、社會科學專技類(B類)、自然科學專技類(C類)、醫療衛生類(E類)4個類別,具體如下:
1.綜合管理類(A類)
上午9:30—11:30 《綜合應用能力(A類)》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A類)》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