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廣東東莞市選聘公辦中小學校正副校長、幼兒園副園長公告【招14人】
為進一步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完善學校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機制,拓寬選人用人渠道,根據《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和中組部、教育部《中小學校領導人員管理暫行辦法》,經研究,決定面向全國公開選聘公辦中小學正副校長(含幼兒園副園長,下同)14名。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聘職位、待遇和管理
我市公辦中小學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經費由財政核撥,被聘用者為事業單位人員編制,享受國家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人員工資福利由市財政統發。本次計劃選聘公辦中小學正校長2名、副校長10名、幼兒園副園長2名。具體職位見《東莞市教育局2019—2020學年公開選聘公辦中小學正副校長、幼兒園副園長職位表》(附件1)。
公開選聘的公辦中小學正副校長試用期1年,試用期間履行所擔任職務的職責,享受相應的待遇。試用期滿,經考核勝任的,按有關規定辦理正式任職手續;不勝任現職的,由市教育局或相關園區、鎮(街道)統籌安排。
二、選拔范圍與條件
(一)范圍。
1.正校長選聘范圍:全國公、民辦中小學副校長及以上;
2.副校長選聘范圍:全省公辦中小學中層正職及以上;民辦中小學副校長及以上;
3.副園長選聘范圍:全省公辦幼兒園副園長及以上;我市公辦幼兒園教師及以上。
(二)條件
1、基本條件
(1)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認真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忠誠黨的教育事業,牢固樹立政治意識、大局意識、核心意識、看齊意識,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具有良好的品行修養,帶頭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恪守職業道德,立德樹人,為人師表,尊師重教,關愛學生,嚴于律己,廉潔從業。
(3)具有勝任職位職責所必需的專業知識、職業素養和實踐經驗,熟悉中小學、幼兒園教育工作和相關政策法規,堅持全面實施素質教育的質量觀和人才觀,了解和掌握中小學生和幼兒健康成長規律,業界聲譽好。
(4)具有較強的教育教學管理和組織協調能力,自覺貫徹執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創新精神,善于規劃學校發展、營造育人文化、領導課程教學、引領教師成長、優化內部管理、調適外部環境。
(5)具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責任感,愛崗敬業,樂于奉獻,淡泊名利,甘為人梯,富有教育情懷,能夠全身心投入工作,實績突出。
2、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具有大學本科以上學歷;具有相應學段或以上層次教師資格;
(3)從事教育教學工作五年及以上;
(4)應聘正校長職位的應具有副高級及以上職稱;應聘副校長(副園長)職位的應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且須獲得如下稱號之一:市級及以上教師(教育工作者)、市級及以上(園長)工作室主持人等;
(5)應聘正校長的應具有兩年及以上學校校級領導職位任職經歷;應聘副校長的應具有學校校級副職領導職位任職經歷或三年及以上學校中層正職工作經歷,或具有東莞市內學校中層副職及以上工作經歷;應聘副園長的應具有省、市一級幼兒園副職領導職位任職經歷或五年及以上中層干部或級長任職經歷;
(6)年齡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1973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應聘公辦中小學正副校長的非機關事業編制內人員,年齡不超過40周歲(1978年9月1日以后出生);
(7)身體健康;
(8)無違紀違法犯罪記錄。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不接受其報名。
三、選聘程序與安排
(一)報名
1.報名時間:截止到2019年9月26日(以收到郵件時間為準);
2.報名方式:發送電子材料到相應職位指定郵箱(見附件1);
3.報名材料:
(1)東莞市公開選聘公辦中小學正副校長、幼兒園副園長報名表;
(2)內地居民身份證;香港、澳門居民需提供中華人民共和國特區護照;
(3)學歷學位證書;國外留學歸來人員還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4)教師資格證;
(5)崗位所要求的職稱證書;
(6)個人學習、任職經歷經驗總結材料;
(7)本人撰寫一份新時代現代學校(幼兒園)治校方案。
4.一人可同時報考不超過兩個職位;市內直屬學校人員報名須經學校同意,園區、鎮(街道)屬公辦中小學人員須經學校和園區、鎮(街道)教育主管部門同意。
(二)審核和推薦
相關的直屬學校或園區、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負責對參加選聘人員進行資格審核,并從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中擇優按職位數與入圍考核人數1:5及以上比例確定入圍考核人員,符合選聘條件的人員不足1:5比例的,可按實際情況推薦進入考核或減少選聘崗位。
(三)考核
考核工作包括現場實地考核和答辯考核。現場實地考核由相關的直屬學校或園區、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負責組織;答辯考核由教育局負責組織。成績為百分制,總分=實地考核和答辯考核占60%+組織考察占40%。
1.現場實地考核
(1)時間:具體時間和地點以選聘單位通知為準;
(2)考核方式:實地教育教學調研,撰寫調研報告并根據實際提出治校方案。
2.答辯考核
(1)時間: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考核方式:針對實地調研報告和治校方案進行答辯;
按考核分數從到低分按1:2比例確定考察人選。考核成績不達80分的,不進入考察環節。
(四)組織考察
直屬學校職位考察工作由市教育局負責;園區、鎮(街道)屬學校職位考察工作由園區、鎮(街道)教育管理中心負責。
(五)確定初步人選
根據考核、組織考察的成績占比計算總成績,總成績達標線為80分及以上,從達標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到低、以1:1比例確定擬聘人選。如成績相同,則先按考核成績再按考察成績確定。如參加選聘人員者較多,可以適當增加選聘名額,綜合各方面的情況后,報市教育局黨組審批。
(六)公布
選聘結果在東莞市教育局官網進行公布。
(七)聘用
根據公布后反饋情況,決定是否聘用。機關事業編制在職人員按調動程序辦理調動手續,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人員按高層次人才和短缺人才引進途徑辦理手續。
本通知由東莞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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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教育局公開選聘公辦中小學正副校長、幼兒園副園長職位表.docx
東莞市公開選聘公辦中小學正副校長、幼兒園副園長報名表.docx
東莞市教育局
2019年9月14日
原標題:東莞市公開選聘公辦中小學校正副校長、幼兒園副園長的通知
文章來源:http://edu.dg.gov.cn/dgjy/gsgg/201909/f5fbef97afb743c6ad60346a9d2108dd.s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