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山西平陸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醫療崗公告【招10人】
為進一步加強我縣事業單位人才隊伍建設,促進事業單位人員優化,隊伍整體素質。根據《平陸縣2019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施方案》,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和德才兼備的標準,面向社會,自愿報名,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
二、招聘對象
招聘對象:符合各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招聘崗位資格條件的人員。
三、招聘單位和人數
本次共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0人,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及具體要求詳見《平陸縣2019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
四、招聘條件
1、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應聘人員應具有下列基本條件:
①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②遵守憲法和法律;
③具有良好的品行;
④年齡符合崗位的要求(報考的年齡要求一律按周歲計算,以公告之日為時間節點進行計算);
⑤具有報考崗位所需的資格條件;
⑥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⑦符合崗位要求的其它條件。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考:
曾因犯罪受過各類刑事處罰人員,有犯罪嫌疑且正被司法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人員或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立案審查的人員,國家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員,均不得報考。
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和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不滿規定服務年限的人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其中,現在校就讀且檔案和組織關系在校的非應屆畢業的專升本學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參加公開招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應聘者在報名后、聘用之前已成為試用期內的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或不滿規定服務年限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程序和辦法
招聘工作在公開招聘工作領導組的領導下,由招聘工作領導組辦公室組織實施。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發布招聘公告、組織報名及資格審查、考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
(一)發布招聘公告
通過縣政府門戶網站向社會發布公開招聘公告。公開招聘公告內容包括:招聘單位的名稱、招聘崗位和人數、招聘崗位所需資格條件、報名時間以及其它需要說明的事項,公告期為7個工作日。
(二)報名和資格審查
報名和資格審查工作由縣招聘領導組辦公室統一安排,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實施。
1、報名時間、地點
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
時間:2019年10月9日—2019年10月11日
(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地點:平陸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報名注意事項及資格審查
(1)報考人員只能選擇一個單位中的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報考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即1988年9月24日以后出生的人員,35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9月24日以后出生的人員。
崗位要求的專業一律參照2019年度山西省公務員報考專業設置分類指導目錄執行。
(2)“服務基層項目專門職位”的招聘對象為:
①參加山西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②參加山西省“三支一扶”計劃,“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人員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③參加山西省“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含“晉西北計劃”)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
④參加山西省“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到2019年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含到2019年服務期滿兩年,考核合格),服務地為山西省且現仍在職的人員。
⑤參加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到2019年勞動合同期滿、終止勞動合同的人員。
⑥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人員。
(3)報名人員報名時應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有效居民身份證、報到證、畢業證、學位證書、學信網查詢表、崗位要求的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學生檔案或人才市場的相關證明(具體要求見2019年公開招聘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崗位一覽表)、近期免冠一寸紅底照片3張。報考限制戶籍崗位的人員身份證不能證明的,另需提供戶口簿原件或公安機關出具的戶籍證明;報考限制生源地崗位的人員身份證不能證明的,另需提供教育部門出具的生源地證明。
屬在職人員應聘的,須征得原工作單位及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定向、委培應屆畢業生,須征得定向、委培單位同意并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
報考服務基層項目的考生,由服務所在地和市以上派出主管部門加蓋公章確認。具體為:①大學生村官由市、縣兩級組織部門審核蓋章;②“教師特崗計劃”項目人員由省教育廳蓋章;③“三支一扶”項目人員出具“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2010年(含)以后尚未領取“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證書的“三支一扶”人員由省人社廳蓋章;④“西部計劃”“晉西北計劃”以及2010年以前參加“三支一扶”項目人員由山西團省委蓋章;⑤“農業技術推廣服務特設崗位”人員,由服務地縣級人社局和市農業農村局審核蓋章;⑥在職的村(社區)黨組織書記、村(居)委會主任且任現職滿3年、考核合格的人員,由當地組織部門審核蓋章;⑦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人員出具《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崗位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山西省政府購買基層公共服務人員考核合格證書》;⑧退役的全日制大學生士兵報考服務基層專門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退伍證、畢業證書和當地退役軍人事務局出具的相關證明。
根據運人社局發【2017】56號文件規定,招聘研究生崗位和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婦幼保健計劃生育服務中心、縣人民醫院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達到1:1即可開考。其它崗位實際報名人數與崗位擬招聘人數比例應達到3:1以上方可開考,報名人數不達該比例的招聘崗位,相應核減或取消招聘崗位。按規定的比例相應核減、取消或調整的招聘崗位在筆試之前公告。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