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浙江余杭區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17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杭州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操作程序(試行)》和《杭州市余杭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等規定,經研究,決定組織實施2019年杭州市余杭區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公開招聘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2019年杭州市余杭區部分事業單位計劃招聘工作人員126名。具體招聘單位、崗位、人數和報考條件等詳見附件1《2019年余杭區部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計劃一覽表》(以下簡稱“招聘計劃一覽表”),可登陸下列網站查詢:
余杭區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60.191.75.52:8009
余杭區人才服務網:http://www.yhqrcfw.com/
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yuhang.gov.cn/
二、招聘對象和基本條件
報名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具有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具有崗位所需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
(六)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3年10月8日以后出生〕。
(七)戶籍和相關資格證書取得時間,入黨時間,相關“工作經歷”、“服務期”時間計算,截止到2019年10月8日。
(八)其他注意事項:
①“招聘計劃一覽表”中“招聘范圍”欄注明“杭州市區”(上城區、下城區、西湖區、拱墅區、江干區、濱江區、蕭山區、余杭區、富陽區、臨安區),包括杭州市區常住戶籍的社會人員和杭州市區生源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生。“招聘范圍”欄注明是“杭州市”、“浙江省”的,依此類推(生源地是指經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畢業的,戶籍不限;
②學歷要求“全日制”的,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學歷”。招聘崗位規定的學歷、學位證書,須在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研究生同時還應提供相應的學位證書;
③“具有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企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或曾在軍隊服役、個體經營,工作累計所需年限的經歷。“具有**專業工作經歷”是指從事與招聘崗位有關的工作累計所需年限的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④面向大學生“村官”和專職社區工作者崗位的招聘條件和要求,詳見附件2《2019年余杭區部分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政策問答》(以下簡稱“招聘政策問答”);
⑤現役軍人、失信被執行人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不能報考,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脫產就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學歷、學位報考;在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聘等人事考試過程中被認定有考試作弊、弄虛作假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人員,不能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原為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以及屬于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規定不得確定為錄用人選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報考;同時,應聘人員不得報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第二十七條所列回避情形的崗位。
三、報名及繳費確認
1、注冊及報名
時間:2019年10月8日9時—10月14日17時30分。
報名網址:余杭區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http://60.191.75.52:8009)。
報考人員登錄“余杭區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注冊個人真實信息,并進行誠信確認后選擇崗位報名,每個報考者限報一個崗位,逾期不再受理注冊及報名(報名表填寫要求詳見附件2“招聘政策問答”)。若報考者通過填寫不實信息而被網上資格初審通過的,一經發現即時取消報考資格,其后果由本人負責。
2019年10月9日9時— 10月14日17時,報考人員可在報名系統查詢報名不足1:8比例的崗位,報名系統每60分鐘更新一次數據。
在此期間,報考人員可更改報考崗位,各招聘單位暫不作初審。
2、資格初審
時間:2019年10月15日9時— 10月20日17時30分。
各招聘單位對報考人員最后選定的崗位進行資格初審,對初審未通過的人員將網上反饋并說明理由。在此期間,報名系統不對報考人員開放。
3、查詢并再次報名
時間:2019年10月21日9時—10月22日17時30分。
已注冊報名人員登陸“余杭區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查詢資格初審結果。通過初審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的可再次報名并接受資格初審。
4、繳費確認
時間:2019年10月23日9時—10月25日17時30分。
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可在“余杭區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進行網上繳費確認(考試費用為50元),并在該系統查詢是否繳費。未按時繳費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報考人員只注冊不報名、不繳費的,視作無效。崗位有效報考人數以實際繳費確認人數為準。
有效報考人數不足招聘計劃3倍的崗位,原則上不開考或酌情核減招聘計劃。對未達到開考比例而取消開考的崗位,已繳費的報考人員,另行通知改報。未及時改報者視為自動放棄報考,不再退還報名費。
貧困家庭的報考人員可于繳費確認截止日前工作日持身份證、所在區、縣(市)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或特困證明等原件及復印件到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余杭區臨平南大街265號市民之家)768辦公室,申請免交報考費。
5、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已完成繳費確認人員在2019年11月13日9時—11月16日10時登陸“余杭區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下載打印準考證及筆試須知。
四、筆試
1、筆試時間:11月16日,具體時間與地點以準考證信息為準。
2、筆試內容:綜合基礎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由客觀題和主觀題組成)一科。
3、考生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兩證缺一不可),按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筆試。
4、筆試結束后,由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劃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2019年12月2日左右在“余杭區人事考試網上報名系統”上公布面試入圍人員名單,考生本人筆試成績也可同時查詢。
五、資格復審和面試
面試前,要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由杭州市余杭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統一組織招聘單位進行。資格復審合格者,參加面試。面試對象在各崗位筆試成績合格者中從到低分按規定比例確定。崗位招聘計劃數在2名及以下的按1:3,3—6名的按1:2比例確定面試對象。招聘崗位筆試合格人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現場資格復審時,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集體戶籍卡、戶籍證明)、報考崗位所需的學歷(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以及其他報考職位所需的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考有“工作經歷”要求崗位的人員,應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相應的勞動合同、社保繳費證明以及能證明相關工作經歷的其他證明材料等)。
除上述材料外,留學人員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報考大學生“村官”和專職社區工作者崗位應分別提供中共杭州市余杭區委組織部和余杭區民政局出具的證明;報考條件要求中共黨員的崗位須提供所屬黨組織開具的黨員證明材料(見附件4)。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相符者,不得參加面試。
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可在該招聘崗位筆試成績合格人員中從到低分依次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均不再遞補。
面試時間、地點由招聘單位另行通知。應聘人員不按規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參加面試的,視作放棄面試資格,不再安排遞補。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列入體檢、考察對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