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息縣招聘事業單位人員醫療崗公告【招71人】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第652號令)、《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2005〕6號令)和《河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規程》(豫人社〔2015〕55號)、《信陽市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意見》(信人〔2007〕19號)文件精神,結合我縣事業單位工作實際,經縣委、縣政府研究同意,報市人社局、市編辦批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117名,為確保公開招聘工作順利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下列資格條件的人員可以報考: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符合招聘崗位年齡的要求,年齡計算截止時間為2019年9月1日,年齡要求35周歲以下的應為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年齡以此類推(年齡認定以學歷證書和學籍檔案記載為準);
5.符合招聘崗位學歷要求,本公告學歷、職稱條件中的“以上”均含本級;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具備招聘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具體報考職位條件詳見附件:2019年息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和被開除公職或學籍的;
2.受黨紀、政務處分尚未解除的或因違紀違法正被調查處理的;
3.現役軍人、試用期內公務員(含參公人員)和試用期內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2019年應屆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即在讀的本科生、碩士、博士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學歷報考);
4.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5.法律、法規規定不得應聘的其他情形人員;
6.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第6號令)中有關回避制度規定要求的;
7.息縣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二、招聘名額
全縣公開招聘事業工作人員117名,其中財政系統工作人員46名,衛健系統工作人員71名(詳見附件:2019年息縣公開招聘事業工作人員職位表)。
三、招聘工作程序、步驟和方法
(一)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時間:2019年10月21日至10月24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報名地點:息縣人社局一樓(息州大道五一水庫東100米路南)。
3.報名辦法: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及崗位要求的人員均可持有效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學位證、就業報到證等相關證件的原件及復印件各一式一份及近期同底版免冠二寸彩色藍底照片一張進行報名,并填寫統一印制的《息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名登記表》一式一份。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須進行現場數碼照片采集,并按規定繳納筆試考務費30元。
4.報考人員按照招聘崗位要求報考,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報名時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多報者取消考試、聘用資格,報名與參加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必須一致。報考信息填寫錯漏或根據考生報名時提供的聯系方式無法聯系上考生本人造成后果的,責任由考生本人承擔。
5.資格審查:主要審查報考人員的資格條件和相關證件,由縣人社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共同簽定審核合格意見。資格審查貫穿于考試聘用的全過程(含試用期),凡發現應聘者與聘用崗位所要求的條件不符的以及在招聘過程中弄虛作假的,將取消聘用資格,并記入誠信檔案。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招聘紀律行為人員五年內不得參加本縣組織的任何招聘考試。
6.根據豫人社〔2017〕75號文件精神,報名人數與招聘計劃能形成差額的即可開考,不能形成差額的相應核減招聘人數,對于核減后仍達不到比例要求的取消該職位招聘,報考人員可以改報符合條件要求的其他崗位,不愿改報的,退還所繳的考務費。
核減后的計劃名額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報息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領導小組研究同意后,可調劑到報考人數充足的其他崗位使用。
7.報名資格審查合格者,于2019年10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持本人身份證及考務費票據到人社局一樓領取筆試準考證。逾期不領者,視為自動放棄。
(二)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
1.筆試,筆試采用一張綜合試卷,筆試成績滿分100分。
(1)筆試內容:
衛生系統醫療專業:公共基礎知識、衛生基礎理論知識。
非醫療專業:公共基礎知識、時事政治。
(2)筆試時間:筆試時間見筆試準考證。
(3)筆試地點: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4)筆試方法:由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領導小組辦公室采取統一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的方法進行。筆試方式為閉卷考試。
(5)加分規定:根據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對在息縣參加以下項目的人員實施加分: “大學生村干部”、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計劃和服務貧困縣計劃服務期滿考察合格的大學生、退役大學生士兵等符合有關規定的人員報考,筆試成績加10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只享受一次加分。其中退役大學生士兵在服役期間榮立三等功的,筆試成績再加2分。擬享受加分政策的報考者,須在報名時提交相關證書、證明,逾期不再受理。
(6)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2.面試
(1)面試人員: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的順序,分職位按招聘人數1:3的比例(達不到1:3的可全部進入面試)確定參加面試人員,最后一名成績如有并列現象,同時進入面試。
(2)面試通知單領取時間詳見面試公告。
(3)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單》
(4)面試地點:見面試通知單
(5)面試方式及分值
面試方式:面試方式為結構化面試
面試分值:面試分值100分。
考生參加面試時,應持本人筆試準考證、有效居民身份證、面試通知單。面試設合格分數線,達不到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下一程序。面試合格分數線為60分。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