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下半年浙江嘉興市屬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12人】
(二)筆試。筆試由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考試時間為2019年11月9日。筆試考試科目為:
上午9:00—11:30 《綜合應用能力》
下午14:00—15:30 《職業能力傾向測驗》
其中,《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為客觀題,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綜合應用能力》為主觀題,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卡(紙)指定位置內書寫作答,在題本或其他位置上作答無效,滿分均為100分。
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第二代身份證或有效身份證件,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三)資格復審和面試。面試對象根據招聘崗位,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1:3的比例確定(部分崗位按1:5比例確定,詳見計劃及崗位要求表),筆試缺考其中任何科目者不列入面試對象。資格復審后若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面試前,市人力社保局統一組織市屬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規定的時間、地點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資格復審時,入圍面試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報考崗位所需要的學歷證書、學位證書、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留學人員須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委培生須出具委托培養單位同意報考的書面證明;報考專設招聘崗位的須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開始48小時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崗位的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予以遞補。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面試工作由市人力社保局組織實施,采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計劃及崗位要求表中,注明面試由招聘單位自行組織的,面試方式和內容由招聘單位確定)。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合格分為60分,面試不合格者,不能列入體檢、考察人選。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面試結束后,將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計算總成績。若總成績相等,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再相等的則以《綜合應用能力》成績高的排位在前。總成績的計算公式為:總成績=筆試成績÷考試科目數×40%+面試成績×60%。
市人力社保局根據總成績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的1:1比例確定體檢、考察對象,體檢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體檢工作參照人社部、原衛生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執行。體檢按人社部、原國家衛計委、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
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視作放棄體檢。體檢費用自理。
(五)考察。考察由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考察工作參照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做好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的通知》(國公局發〔2013〕2號)執行;對報考市公安局所屬事業單位招聘崗位的考察參照《浙江省公安機關人民警察錄用考察工作暫行辦法》(浙公通字〔2016〕12號)執行。主要對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資格條件的復核和德、能、勤、績、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考察結果僅作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據,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棄的依次遞補(未參加面試和面試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遞補)。
體檢、考察實施前,國家、省出臺新規定的,按新規定執行。
(六)公示。根據體檢、考察結果等,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在市人力社保局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有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予以聘用。對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決定不予聘用的,不再遞補。
(七)聘用。確定聘用人選后,按《浙江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度試行細則》的規定執行。擬聘用人員無正當理由未在規定時間內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勞動(聘用)合同。
中小學教師入圍面試人員須書面報告所在學校,確定為擬聘用人員的,由本人與學校協商解除聘用關系后,在規定時間內辦理聘用手續。
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管理(嘉興職業技術學院、市屬醫院聘用人員列入事業編制報備員額),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并按規定約定試用期。試用期滿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事項
(一)報考人員必須在2019年10月13日9:00-10月17日16:00期間內注冊及報名,僅注冊不報名無效。
(二)報考人員須用有效期內的第二代身份證報名;報名與考試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參加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時需要出具的有效身份證件均指有效期內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護照(通行證)、臨時身份證、公安部門出具的帶有本人照片并加蓋公安機關印章的戶籍證明。
(三)報考人員在報名初審、資格復審中提交的報考信息和材料應當真實、準確、有效。凡提供虛假申請材料獲取報考資格的,一經查實,即取消報考資格。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或惡意注冊報名的,給予取消報考資格且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對考試違紀違規行為的認定和處理,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執行。
(四)困難家庭的報考人員應于2019年10月21日17時前將本人身份證及所在縣級民政(扶貧)部門出具的低或特困證明復印件傳真至市人力社保局(傳真:0573-83837147),經審核后免除其考務費。
(五)“具有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是指:在各類機關企事業單位和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和生產一線、農村工作,或曾在軍隊服役、自謀職業、個體經營等累計2年及以上的經歷。在全日制學校就讀期間參加社會實踐、實習、兼職等不能作為工作經歷。在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期間參加工作,即使簽訂勞動合同的,也不能作為工作經歷。
(六)根據省人力社保廳下發的《關于將人事考試中違紀違規考生信息納入人事考試信用體系的通知》,人事錄用考試中涉及以下行為的:故意損毀試卷、答題紙、答題卡,或者將試卷、答題紙、答題卡帶出考場;抄襲、協助抄襲,持假證件參加考試,使用禁止自帶的通訊設備或者具有計算、存儲功能電子設備,串通作弊或者有組織作弊,由他人替考或者冒名頂替他人參加考試等,將在浙江信用網上予以公布。
(七)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不指定復習參考用書,市人力社保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針對本次公開招聘考試的輔導培訓。
(八)對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及相關信息有異議的,請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內向市人力社保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處反映,以便及時研究處理。
(九)本次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是市人力社保局受市級機關部門(單位)委托,集中組織招聘工作。對事業單位信息、報考崗位、學歷學位、所需專業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等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市級機關部門(招聘單位)聯系,市級機關部門(招聘單位)的咨詢電話已在計劃及崗位要求表上列出。
(十)本公告未盡事宜,由市人力社保局依據有關文件規定執行。招聘公告、入圍面試人員名單、體檢、考察、公示等事宜將在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網站上公布,屆時考生可在網上查詢。
聯系電話(政策咨詢):0573—82228947。
監督電話(市紀委市監委派駐市委組織部紀檢監察組):0573—8252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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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下半年嘉興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計劃及崗位要求
嘉興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9年10月8日
原標題:2019年下半年嘉興市屬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zjjxrs.gov.cn/show/show.aspx?id=9017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