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隨縣事業單位招聘醫療崗公告【招100人】
七、面試
面試工作由縣人社局在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統一組織實施。面試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綜合素質及綜合運用專業知識解決工作中實際問題的能力,突出行業和崗位的適應性。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的方式進行,實行百分制量化打分。
(一)確定面試人選。按照筆試成績,各招聘崗位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經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放寬至1:2比例的崗位,按1:2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隨軍家屬確定面試人選。按照筆試成績和軍人綜合成績按比例匯總,匯總公式為:匯總成績=筆試成績×40%+軍人綜合成績×20%。招聘單位依匯總成績按招聘計劃數1:3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面試入圍人員達不到規定入圍比例的,按1:2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二)面試人選資格復審。面試入圍人員須攜帶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面試資格復審。不按照指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出現的面試人選缺額,按該崗位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因各種原因造成面試入圍人選達不到1:3比例的,經縣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招聘崗位計劃數與入圍人數比例可放寬到1:2,放寬后仍達不到比例的,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面試入圍人選在隨縣政府網公示。
(三)公示面試對象。對符合條件的面試對象在隨縣政府網公示,發布面試公告。
面試對象公示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的,不再遞補。對按1:1比例參加面試的,可不核減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通過劃定面試成績合格線的方式控制。
面試成績合格線為80分。
面試對象公示后,因考生棄權等因素造成入圍人選達不到規定比例按1:1參加面試及免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的考生,該崗位考生必須達到面試成績合格線,才能作為擬聘用對象進入體檢、考核程序。
面試時間、地點:另行安排
八、綜合成績折算
綜合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按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的比例折算;隨軍家屬綜合成績按筆試成績40%、軍人綜合成績20%、面試成績40%比例折算。綜合成績在隨縣政府網進行公示。
“三項目人員”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為:(筆試成績+5分)×40%+面試成績×60%。
隨軍家屬綜合成績計算公式:筆試成績×40%+軍人綜合成績×20%+面試成績×40%。
所有成績計算過程中按四舍五入保留兩位小數。
九、體檢、考核
按考生綜合成績,依招聘崗位從到低分按招聘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體檢、考核人選。
1、體檢。體檢的項目和標準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執行,由縣人社局統一組織,在指定的市級醫院進行。體檢費用由應聘人員自理。
2、考核。考核工作由主管部門和招聘單位負責。考核內容包括報考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擬聘崗位資格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考核時,對考核人選再次進行報考資格復查,主要核實報考者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資料是否真實、準確。復查不合格的,取消考核資格;應屆高校畢業生入圍人員,在考核時仍不能提供相關證書原件的,取消考核資格。
3、考生自愿放棄、體檢或考核不合格的,招聘單位可按報考同崗位綜合成績由到低分依次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核人選。
十、公示及備案
招聘單位根據考生綜合成績、體檢、考核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主管部門審定后報縣人社局統一在隨縣政府網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
對擬聘用人員在公示期間主動放棄聘用資格及反映影響聘用問題查證屬實不予聘用的,可從該崗位報考人員中根據綜合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進行體檢、考核。
公示期滿后有考生自愿放棄或被取消聘用資格的(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人員),不再遞補。
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用人員,由招聘單位報主管部門審核后,主管部門將招聘情況和結果報縣人社局,包括《關于報送公開招聘擬聘用人員的函》《擬聘用人員花名冊》《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登記表》3項材料,辦理招聘結果審核備案。
十一、辦理聘用手續
經人社部門審核備案后,各招聘單位與新招聘的人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有關政策規定辦理進編手續及執行所聘崗位相應的薪酬待遇。
十二、紀律監督
(一)參與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報考者有《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第三十四條所列親屬關系的,必須實行回避。
(二)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部門派員全程參與,實施全過程監督,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
(三)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員,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三、其它
本公告由有關政策口徑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22-3339607)。公告附件《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招聘單位及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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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9年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隨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9年10月14日
原標題:隨縣2019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zgsuixian.gov.cn/a/zhengfuwenjian/2019/1014/41632.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