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廣東南海區教育系統赴高校招聘教職員畢業證、學位證取得時間要求補充說明
因港澳地區高校的畢業時間與內地畢業時間存在差異,如應聘人員為港澳留學回境的2020年應屆畢業生,其取得與招聘崗位條件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時間要求,延長至2020年12月31日。其余人員取得畢業證書與招聘崗位條件相應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時間要求不變。
報考時,港澳留學回境2020年應屆畢業生需同時提供就讀院校出具的在讀及畢業時間證明。
南海區教育局
2019年10月14日
原標題:關于2020-2021學年度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教育系統赴高校現場公開招聘教職員畢業證、學位證取得時間要求的補充說明
文章來源:http://www.nanhai.gov.cn/cms/html/7968/2019/20191014143731761815724/20191014143731761815724_1.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