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習水縣公推選派掛職干部公告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以及省、市、縣關于加強鄉鎮干部隊伍建設的有關文件精神,切實開展好“基層黨建年”工作,強化“賽場選馬、戰場點將”的選人用人導向,為年輕干部搭建成長平臺,推動全縣干部踐行“一線工作法”,實現干部工作促生產力,推動習水經濟社會加速發展,經縣委常委會研究同意,決定在全縣范圍內公推選派干部進行掛職培養,現將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掛職職位
(一)鄉鎮領導班子副職
(二)園區副處長(副主任)
具體掛職人選數量根據報名情況差額確定。
二、選派條件和要求
(一)具備《貴州省鄉(鎮、街道)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辦法》第二章第六條規定的基本條件;
(二)具有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三)年齡在35周歲以下;
(四)具有三年以上工齡;
(五)近兩年年度考核均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參加此次公推選派:
(一)受過司法機關刑事處罰的;
(二)受到組織處理或者黨紀政紀處分影響使用的;
(三)參加各類聘用或錄用考試有舞弊行為的;
(四)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五)其他情況不宜作為掛職干部的。
四、工作程序
(一)發布公告。對公推選派掛職干部的職位、資格條件、推薦報名方式、時間及地點等內容進行公告。
(二)公開報名。根據公布的職位、資格條件等,主要通過干部自薦或組織推薦方式向縣委組織部推薦報名。
(三)資格審查。縣委組織部對報名人選進行資格審查,并會同有關部門進行匯審。
(四)考核考察。縣委組織部采取研判、考察等方式對符合條件的人員進行考核考察。
(五)確定人選。縣委組織部部長辦公會議根據考核考察情況差額擬定掛職人選,報縣委確定后行文選派。
五、掛職時間和掛職干部的管理
(一)掛職時間為1年,干部掛職期間的編制、工資關系保留在原單位,黨組織關系劃轉到掛職單位。掛職期間,原職級待遇不變,專業技術人員職稱評聘不受影響,因工作產生的差旅費用由掛職單位負責報銷。
(二)掛職干部掛職期間的日常管理,以掛職單位為主,派出單位配合做好相關工作。掛職單位根據掛職人選條件、特長,安排分管具體工作,明確具體人員開展培養。
(三)掛職期間,縣委組織部將結合日常研判工作,對掛職干部進行常態化考察了解,對工作表現,實績突出,群眾公認的干部,提拔使用。
六、報名時間和方式
(一)報名時間:2015年4月13日—24日
(二)報名地點:習水縣委組織部干部科
(三)報名方式:填寫《習水縣公推選派掛職干部報名表》后,向習水縣委組織部推薦報名。
(四)咨詢電話:22732717
原標題:習水縣公推選派掛職干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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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習水縣委組織部
2015年4月24日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