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南株洲市淥口區衛健系統招聘事業編76人公告
原標題:2019年株洲市淥口區衛生健康系統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為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科學、公正、規范的用人制度,拓寬事業單位選人用人渠道,優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隊伍結構,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652號)、《湖南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湘人社發[2019]1號)、《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基層醫療衛生服務能力建設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2018]3號)、《人力資源社會部加強基層專業技術人才隊伍建設的意見》(人社部發[2016]57號)等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編制、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需要,經研究,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76名。
一、招聘原則
公開招聘工作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招聘全過程公開接受社會各界及有關部門的監督。
二、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詳見附表)
此次招聘共計76人,其中:差額撥款事業編制75人,全額撥款事業編制1人。
(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職業道德;
4.具備崗位所需的學歷、資質、專業、技能及其他條件;
5.愿意在淥口區衛生健康系統服務不少于5年。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年齡在18周歲以上(即2001年6月30日以前出生);
8.應聘鎮(中心)衛生院人員,須服從區衛生健康局在
全區鎮(中心)衛生院統籌調劑安排;
9.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詳見附表1)。
(二)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尚未解除黨紀、政紀處分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
3.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作出結論的人員;
4.在各級各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違反《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被記入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應聘人員誠信檔案庫,且記錄期限未滿的人員;
5.現役軍人、機關事業單位未滿工作服務期的工作人員、全日制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
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應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三、發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和淥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向社會公開發布。
招聘各環節信息請考生關注淥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四、報名時間、地點、方式及要求
(一)本次考試采取網絡報名方式進行。
報考人員用本人身份證號和本人手機號進行注冊。一個身份證號對應一個手機號,均只能注冊一次。注冊信息提交后,原則上不得修改。未進行注冊的報考人員不能進行網上報名。
報考人員每人限報一個崗位,考生登錄人事考試報名網(http://www.zzx.gov.cn/c14873/index.html)填寫相關個人信息并按要求上傳近期一寸正面免冠電子相片。
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或偽造學歷證明及其他有關材料騙取考試資格的,取消本次報考資格。
(二)公開招聘網上報名時間
2019年10月31日(周四)9:00— 11月2日(周六)17:00
(三)資格初審時間
2019年11月3日(周日) 9:00—17:00。資格初審合格后,考生需在報名網站打印本人的《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表》,并妥善保存,資格復審時提交審查。資格審查貫穿招聘工作全過程,任何環節發現應聘人員不符合崗位報名條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
網上報名系統根據報考人員報名時提供的個人信息,比對報考崗位所需條件進行審查。對網上報名系統不能完全自動審查的崗位條件,報考人員應詳細咨詢報考單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報考條件后,再自行確定報考崗位,并對自己的選報負責任。
(四)報名注意事項
報考人員確認報考崗位,網上資格初審通過后,不得再改報其他崗位。
崗位所限年齡、工作經歷等年限計算截止至2019年6月30日止,取得畢業證書時間截止2019年7月31日。
(五)網上準考證打印時間
2019年11月7日9:00— 11月9日8:30
本次招聘專業目錄參考《2019年湖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指導目錄》。每名應聘人員只能報考一個崗位,報名時,應仔細閱讀本公告及相關招聘崗位的資格條件,慎重、理性報考。應聘者應確保報名登記表中聯系電話通訊暢通,如因考生單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聯系的,招聘方概不負責。
五、考試及資格復審
(一)考試方式
A類崗位采取筆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B類崗位采取筆試、面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C類崗位采取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相結合的考試方式。
筆試、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均采用百分制。
(二)筆試(筆試時間120分鐘)
1.筆試內容:分臨床醫學類、中醫類、護理、藥學、醫學檢驗、預防醫學、財務會計7個專業。其中:A1、A2、A3、A4、A5、A9、A11、A13、A14、A16、A17、B5共12個崗位為臨床醫學類;A6、A7、A12、A18共4個崗位為中醫類;A8、A10、A15、A19共4個崗位為護理;B2、B6共2個崗位為醫學檢驗;B3為預防醫學; B1為藥學;B4為財務會計。
2.筆試最低開考比例:崗位招聘人數與該崗位報名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得低于1:3。但對少數專業特殊或確實難以形成競爭的崗位,經報請市人社局批準后,可根據實際情況適當降低開考比例或核減崗位招聘計劃。鎮(中心)衛生院醫師西醫、中醫醫師崗位不設開考比例,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者不進入下一個環節。
3.筆試時間:2019年11月9日上午9:00-11:00
4.筆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考點考室及座號安排見《準考證》。考生憑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準考證》(報名網站自行打印)參加筆試,缺任一證件者均不能參加考試。
(三)資格復審
1.資格復審時間:另行公告。
2.資格復審對象。設有開考比例的崗位:按照招聘崗位計劃1﹕2的比例,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確定人選,最后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人員,均納入資格復審。鎮(中心)衛生院醫師西醫、中醫醫師不設開考比例的崗位筆試成績在60分(包含60分)以上,均納入資格復審,如應聘同一崗位所有人員達不到合格分數線,則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
3.資格復審內容。報考人員需提供報名表(從平臺打印)、本人身份證、準考證、畢業證和學位證、教育部學信網學歷查詢證明、資格證(醫師、護士需同時提供執業資格證)、具有相關工作經驗的,須提供工作經歷證明材料(附件2、3,全日制學習期間的實習、實踐或兼職均不計算工作經歷)等有關證件材料原件和復印件一份。
未按規定要求進行資格復審的報考人員,視為放棄資格復審。提交材料信息不實,或不符合招考崗位條件的,資格復審不合格。
4.資格復審對象遞補。因報考人員放棄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而造成招考崗位擬面試人數達不到招錄計劃1﹕2比例的,在報考該崗位人員中按筆試成績從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
1.筆試結束后,進行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根據應聘同一崗位人員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照招聘計劃1:2的比例確定參加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的人選。入圍人員末位并列的人員,均納入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范圍。
A類崗位進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技術實際操作水平以及綜合分析、應變、語言表達、舉止儀表等方面能力。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分三個科目:臨床醫學類、中醫類、護理。
B類崗位進行面試。面試為結構化面試,10分鐘3道題,主要考核應聘者綜合分析能力、應變能力、溝通與協調能力、語言表達能力、邏輯思維能力、舉止儀表、團隊協作精神等。
C類崗位不設開考比例,所有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人員均進入考試環節,考試采取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相結合的方式進行,按百分制計算綜合總成績。面試和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具體要求與A、B類崗位相同。
3.面試時間和地點:
請關注淥口區政府門戶網上公告(http://www.zzx.gov.cn/c434/index.html),不再電話通知。
面試考生簽到時間為面試當天上午7﹕30,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參考,當天上午8:00未按時參加面試的視為自動放棄。
(五)成績合成
A類崗位: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6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40%
B類崗位: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
C類崗位:綜合總成績=面試成績×40%+實際操作能力測試成績×60%。
筆試、面試、實際操作能力測試和綜合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綜合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的排前確定排名順序。綜合總成績、筆試成績均相同的,則按面試或實際操作能力測試評委組的總成績確定排名順序。
鎮(中心)衛生院醫師西醫、中醫醫師不設開考比例的崗位和降低開考比例開考,或實際參考人數未達到開考比例的A、B類崗位,設置綜合成績合格分數線為60分,未達到60分者不進入體檢、考察環節。C類崗位綜合總成績合格分數線為70分,未達到70分者不進入下一個環節。
六、體檢與考察
根據應聘同一崗位考生綜合總成績從高到低,按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等額確定體檢人員。體檢在指定的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即確定為考察對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崗位要求,對考察對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有體檢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棄資格者,按應聘同一崗位綜合總成績排名從高到低依次等額遞補,遞補兩次。
七、公示
根據綜合總成績和體檢、考察結果確定擬聘用人選,經審查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株洲市人力資源和社會網和淥口區人民政府門戶網網站公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對擬聘用人員有反映的,由用人單位及主管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報人社部門審定。
公示期滿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經查實不影響聘用的,按規定辦理聘用審批手續。反映的問題對聘用有影響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滿且無異議的,用人單位與被聘用人員簽訂《自愿在淥口區服務5年協議》,協議最低服務年限5年(初次就業人員試用期12個月,其他人員試用期為3-6個月)。被聘人員填寫《株洲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錄聘工作人員登記表》。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監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接受紀檢監察及社會的監督。嚴肅公開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情形,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招聘咨詢及監督電話
政策咨詢電話:
株洲市淥口區衛生健康局:0731-27618842(咨詢)
株洲市淥口區紀委監委: 0731-27610637 (監督)
株洲市淥口區委組織部: 0731-27612380 (監督)
株洲市淥口區人社局: 0731-27560810 (監督)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監督)
十一、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淥口區衛生健康局負責解釋。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附件下載:
附件1.2019年株洲市淥口區衛健系統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計劃及崗位條件表
株洲市淥口區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株洲市淥口區衛生健康局
2019年10月22日
文章來源:http://rsj.zhuzhou.gov.cn//c935/20191022/i1057196.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