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綏陽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招230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綏陽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特制定《綏陽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簡章》(以下簡稱《招聘簡章》)。
一、工作原則及程序
招聘工作嚴格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采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進行,實行公開報考條件、公開考試程序、公開考試結果“三公開”制度。招聘工作按照編制招考計劃、發布考試公告、報名及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核(政審)、公示、聘用審批等程序進行。
二、招聘計劃及職位
此次共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230名。具體招聘單位及職位詳見附件1《綏陽縣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
三、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5年及以前畢業的中專(含高中、職高、技校)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應屆畢業生不含委培生);
2.戶籍不限;
3.具體要求詳見附件1《職位表》。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熱愛社會主義;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品行,具有為人民服務的思想,遵紀守法;
4. 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工作能力和資格條件;
5.年齡在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9年5月8日至1997年5月7日出生)、定向招聘村干部職位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4年5月8日及以后出生);
6.身體條件符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要求,具體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
7.定向招聘“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簡稱“四項目”人員),退役大學生士兵和隨軍家屬(以上五類人員統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的職位,要求“四項目”人員必須是由省級及以上機關統一選派在綏陽縣服務的,并且截止2015年5月7日服務期滿一屆的才能報考,“退役大學生士兵”必須是生源地或兵源地為綏陽縣,且為普通高校畢業生在高校學習期間或畢業后應征入伍的退役士兵才能報考,“隨軍家屬”則必須是部隊所在地為綏陽縣的現役軍人配偶才能報考;定向招聘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以上四類人員統稱“村干部”)的職位,必須是綏陽縣境內在任的農村(含農村社區)干部,并且截止2015年5月7日任職滿1屆或三年及以上的才能報考。
8.具備報考職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本縣機關事業單位中除工勤身份以外的在編在職人員;
2.截止2015年5月7日服務未滿一屆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在讀的全日制非2015屆畢業生;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6.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7.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超生的;
8.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9.新招錄(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仍在試用期以內的;
10.報名時除2015年應屆畢業生外,不能提供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原件的(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證書及職位要求資格證書原件及學籍檔案材料);
11. 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