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習水縣事業單位招聘公告【137人】
根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人事部令[2015]第6號)、《貴州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操作辦法(試行)》以及《遵義市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新增人員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經習水縣人民政府同意并報遵義市人力資源和社會局核準,決定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一批事業單位人員。為確保招聘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習水縣2015年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簡章(以下簡稱《簡章》)。
一、招聘計劃和編制屬性
本次計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人員共137名,除縣醫院、縣中醫院、同民鎮衛生院、馬臨工業經濟區衛生院和漁溪壩水庫管理所屬財政差額拔款事業單位,其余單位均屬財政全額拔款事業單位。具體職位及要求見附件職位表。
二、招聘對象及報考條件
(一)招聘對象
1、2015年及以前畢業的中專及以上學歷的應往屆畢業生(村干部中專[技校、高中]學歷);
2、在本縣服務期滿一屆的“三支一扶”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社區)任職計劃”(一村一名大學生工程)、“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的人員,本縣生源地或本縣兵源地為習水縣的退役大學生士兵(以上五類人員統稱“基層服務項目人員”);
3、在本縣服務期滿一屆或三年及以上的村(農村社區)黨支部書記、副書記、村委會主任、副主任(以下簡稱村干部);
4、習水縣機關事業單位在編在職的工勤人員。
(二)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戶籍不限(部分邊遠鄉鎮職位限本縣戶籍或本縣生源地);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7年5月6日及以前出生)、35周歲以下(1979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村干部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4年5月7日及以后出生);
4、具備招聘崗位所需的其它資格條件(具體要求見附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要求以及相關規定執行。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得報考
1、習水縣行政事業單位在編的管理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含截止5月6日服務期未滿一屆的特崗教師);
2、截止2015年5月6日服務未滿一屆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人員;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4、曾因貪污、行賄受賄、泄露國家機密等原因受到過黨紀、政紀處分的;
5、曾被開除公職或在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事業單位被辭退未滿5年的;
7、在各級公務員招錄、事業單位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且仍在不得報考期限內的;
8、違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
9、報名時除2015年應屆畢業生外,不能提供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資格證書等原件的(應屆畢業生須在2015年7月31日前提供學歷證書及職位要求資格證書原件及學籍檔案材料);
10、不符合招聘對象、報考條件或職位所需資格條件的;
11、新招錄(聘)到機關事業單位工作還在試用期以內的;
12、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事業單位人員的。
三、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5年5月6日—5月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二)報名地點
習水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調配錄用股。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