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蘄春縣招聘高中、初中和幼兒教師公告【招95人】
六、考察、體檢
按考生綜合成績根據招聘崗位從到低分按計劃招聘人數1∶1的比例確定進入考察、體檢人選。
(一)考察
1、考察工作由縣人社局、縣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
2、考察工作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用人標準,重點考察應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同時對考生參加國家法定考試的誠信記錄、銀行個人征信記錄、法院被執行人信息記錄等各類誠信信息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情況進行延伸考察,考察情況作為決定擬聘用的重要依據。考察中還要對應聘者的報考資格進行復審。考察中,若發現有影響聘用并查證屬實的情形的,取消聘用資格。
3、因考生放棄考察或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按綜合成績從高到低順序依次遞補,對考生進行考察和體檢。
(二)體檢。
1、體檢參照《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組織實施。
2、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果有疑問的,經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招聘單位報縣招聘工作主管部門研究同意,可以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3、應聘者須認真完成全部體檢項目,如在規定時間不按要求完成體檢項目的,視同自動放棄體檢資格。對妊娠期的女性考生,應按醫囑暫緩可能對胎兒健康有影響的體檢項目,待妊娠期結束后補做有關體檢項目,待體檢結論合格后,再行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4、因考生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不予聘用的,招聘單位可遞補考生進行體檢和考察。
七、選崗
報考幼兒教師的考生根據崗位類別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崗,報考高中、初中教師的考生分學科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選崗。
八、公示及備案
根據考生綜合成績、考察、體檢、選崗情況集體研究確定擬聘人選,經審定在蘄春縣人民政府網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個工作日),報市人社局備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響聘用問題并查證屬實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員無正當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7日內)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擬聘用人員公示后,有放棄或取消聘用資格的,不再遞補。
九、簽訂聘用合同、辦理聘用手續
經縣人社局審核下發聘用通知后,各用人單位為新招聘的人員辦理聘用手續,實行崗位管理,并按所聘崗位執行國家和省、市有關政策規定的薪酬待遇。
十、對違紀違規人員的處理
公開招聘過程中的違紀違規行為,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部令第35號)執行。
十一、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縣人社局負責解釋。附件《崗位表》中所列的內容,由縣教育局政工股(電話0713-7222619)負責解釋。
蘄春縣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股政策咨詢電話: 0713-7308831
蘄春縣人社局培訓考試中心考務咨詢電話: 0713-7225658
蘄春縣人社局舉報投訴電話:0713-7308825
蘄春縣教育局舉報投訴電話:0713-723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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蘄春縣人力資源和社會局
2019年10月25日
原標題: 蘄春縣2019年面向社會公開招聘高中、初中和幼兒教師公告
文章來源:http://www.qichun.gov.cn/2744165/12258051.html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