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貴州省黔東南州錦屏縣民政局公益性崗位招聘10人公告
2、考勤:由院長或鄉鎮社會事務辦主任(負責人,下同)對工作人員上下班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考勤。定期考勤一般每日兩次,不定期考勤一般每周應不少于3次,主要檢查工作人員在位和有無遲到、早退等違規違紀現象。
3、值班:(一)工作時間外和節假日,敬老院工作人員應堅持值班制度。值班由院長根據崗位需要提前安排值班人員,一般由全體工作人員輪流擔任,值班人數以能維持敬老院的日常工作為準。值班人員必須堅持全時在位,并保持通信暢通。如遇安全事故、人員傷亡等重大問題必須及時處置和匯報。節假日值班時間為24小時,工作時間外值班為當日18時至次日8時。值班人員交接班時間為每天早上8時,由院長組織,主要說明值班期間的有關情況,有無重大情況、突發事件、待辦事項等。(二)敬老院要建立交接班登記本,對每日值班情況進行登記,對突發事件發生時間、地點、處置意見作詳細記錄,由交接雙方簽字,院長審核后確認。
4、請銷假 :(一)工作人員外出或因故不能正常上班,要按級請假。請假時間在1日以內,地點不超出鄉鎮范圍,可向院長口頭請假;1日以上或超出鄉鎮范圍,均應填寫《請假單》報院長批準。院長根據敬老院工作安排和工作人員實際情況批假。一般工作人員請假5日以內在縣范圍內由院長批準,超出上述請假天數或外出范圍,須由院長向分管鄉鎮長報批,批準后方可離院。工作人員請假后應按規定及時歸隊銷假。凡未請假、準假、填寫《請假單》、或超出請假時間、地點或未按規定及時銷假者,均按曠工處理。(二)工作人員請假,應提前安排好相關工作,經批準后應自行進行工作交接,必要時由院長協調、組織工作交接。(三)工作人員如遇特殊、突發情況可電話請假或請人代假,事后應及時說明原因并補辦相關手續。
5、獎懲措施:(一)有下列情形,對有關人員進行表彰和物質獎勵。1、被鄉鎮黨委政府、縣民政局以上單位通報表彰者。2、一年內未遲到、早退或未請假者。3、向敬老院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收到良好效果者。4、見義勇為、處事果斷,避免了事故的發生和減少了人員傷亡、財產損失者。5、其它按國家法律和有關規定應予獎勵的情形。(二)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敬老院有關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須按規定給予處罰。1、一個星期以內,遲到或早退3次以下者,由院長對其口頭批評;3次以上,每超出1次,扣5元。連續兩周被批評者,每次扣20元。2、工作人員當班時間嚴禁參與打麻將等賭博活動,違者每次扣50元。3、工作人員工作時間內嚴禁飲酒,違者每次扣50元。飲酒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擔。4、曠工1日者,扣發本人半月工資;連續曠工3日者,扣發當月工資;連續曠工3日(不含3日)以上,由鄉鎮或縣民政局予以辭退或解除勞動合同。5、值班期間一經發現脫崗者每次扣50元。造成重大損失和嚴重后果者,同時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6、其它需要懲罰的情形,按有關規定執行。
6、解除勞動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鄉鎮或者縣民政局按程序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錄用條件的。 (二)違反用工單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操作規程,經多次教育不改或因此造成責任事故的;(三)打架斗毆、聚眾賭博、酗酒滋事造成嚴重后果者;(四)在本職崗位上出現事故、案件或重大問題者;(五)工作期間因故受到刑事處罰者;(六)身體體檢不合格、有傳染性疾病、不適合敬老院工作者;(七)嚴重失職、瀆職、徇私舞弊,造成嚴重后果的;(八)其他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規定應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
(三)烈士陵園保潔員崗位職責。負責清掃和清除烈士陵園活動場坪、陳列館、步行道、公廁及步行道邊坡和階梯垃圾;保持烈士陵園活動場坪、陳列館、步行道、公廁及階梯和步行道邊坡清潔衛生,防火安全意識,制止游人玩火。
(四)烈士陵園保潔員管理制度
1、工作時間:根據工作的實際,每天早上八點半到烈士陵園清掃一次衛生,清掃完畢后即可自行安排時間。
2、考勤:由烈士陵園管理所對保潔員每日清掃情況進行考勤登記。
3、保潔員辭職時,必須提前一周向縣民政局提出申請,待同意后方可離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4、保潔員因病或因事外出暫不能工作時,需向縣烈士陵園管理所請假,準許后方可離崗,否則按自行離崗處理。
5、保潔員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種事故的發生,一旦發生事故后果自負。
6、保潔員要語言文明,以理服人。發現有亂倒、亂扔垃圾、亂扔雜物等現象,做到文明勸導,主動清掃。
7、清明、烈士公祭等節日或活動期間,協助陵園管理所工作人員搞好秩序的維持工作。
8、獎懲措施:①縣民政局通過隨機抽查、定期檢查等形式對保潔員的工作情況進行考評,要求保潔員嚴格遵守工作職責,隨時保持烈士陵園干凈整潔。同時每年評選先進保潔員,并發放獎金和慰問品等進行獎勵。②保潔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及時清掃,不按規定清掃的一次扣款10元,問題嚴重的扣20元。
9、解除勞動合同: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由縣民政局按程序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錄用條件的。(二)違反用工單位規章制度或工作紀律、操作規程,經多次教育不改或因此造成責任事故的;(三)打架斗毆、聚眾賭博、酗酒滋事造成嚴重后果者;(四)在本職崗位上出現事故、案件或重大問題者;(五)工作期間因故受到刑事處罰者;(六)嚴重失職、瀆職、徇私舞弊,造成嚴重后果的;(七)其他觸犯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按規定應解除勞動關系的情形。
三、聘用期限及待遇
(一)聘用期限。從上崗之日起,除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含5年)的就業困難人員可延長至退休外,其余人員最長不超過3年。由用人單位與聘用對象簽訂聘用合同,實行2個月試用期,聘用合同一年一簽。
(二)補貼標準。按照《錦屏縣2015年公益性崗位開發方案》要求,敬老院托老服務和烈士陵園保潔員崗位補貼按全省最低工資標準的給予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按社會保險政策規定執行,個人應繳納的部分由本人承擔。
(三)經費開支渠道。由就業專項資金承擔60%、財政承擔30%、縣民政局承擔10%,由縣民政局統一支付。
四、招聘程序
(一)宣傳階段
1、 2015 年 4 月 23 日 — 2015 年 4 月 29 日 (7天)。《錦屏縣民政局2015年公益性崗位開發招聘方案》采取張貼公告和發布在錦屏縣人民政府網站(www.jpzf.gov.cn)等形式進行宣傳,宣傳時間7天。
(二)報名、資格審查階段。
1、報名時間及地點
①報名時間: 2015 年 5 月 6 日 — 2015 年 5 月 8 日 (3天)。
②報名應聘地點:縣民政局辦公室。
2、報名所需材料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