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河南商丘市衛生健康委中醫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資格考核考試公告
按照河南省中醫管理局《關于做好2019年度中醫師承和確有專長考核考試工作的通知》(豫中醫〔2019〕7號)要求,依據《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醫師資格考核考試辦法》(衛生部第52號令,以下簡稱《考核辦法》),結合我市實際,現就2019年度中醫師承和確有專長人員資格考核考試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中醫師承人員
依據《考核辦法》第七條規定,師承人員應當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者具有同等學力,并連續跟師學習滿3年。
《考核辦法》第九條、第十條規定,師
承人員的指導老師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具有中醫類別中醫或者民族醫專業執業醫師資格;
2.從事中醫或者民族醫臨床工作15年以上,或者具有中醫或者民族醫副主任醫師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
3.有豐富的臨床經驗和獨特的技術專長;
4.遵紀守法,恪守職業道德,信譽良好;
5.在醫療機構中堅持臨床實踐,能夠完成教學任務。
師承人員應當與指導老師簽訂由國家中醫藥管理局統一式樣的師承關系合同。
師承關系合同應當經縣級以上公證機構公證,跟師學習時間自公證之日起計算。
指導老師同時帶教師承人員不得超過兩名。
(二)中醫確有專長人員
依據《考核辦法》第十九條規定,申請確有專長考核的,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依法從事傳統醫學臨床實踐5年以上;
2.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傳統醫學診療技術。
二、報考材料目錄
(一)中醫師承考核人員
1.《中醫師承和確有專長考試知情同意書》(附件1),一式二份,考生和市衛健委各一份;
2.《中醫師承出師考核考試申請表》一式一份(附件2);
3.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
4.二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半身照片4張,照片背面注明“縣區+姓名”,同時提交與照片相同底板的電子版,jpg格式,照片命名格式為“縣區+姓名”;
5.高中學歷或高中同等學力證明一份;
6.指導老師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副高級以上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或者經核準其指導老師執業的衛生行政部門、中醫藥管理部門出具的從事中醫臨床工作15年以上證明一份;
7.經公證部門公證的《中醫師承關系合同書》(截至公告發布之日,合同簽訂已滿3年)一份。
(二)中醫確有專長人員
1.《中醫師承和確有專長考試知情同意書》(附件1),一式三份,考生、縣區衛健委和市衛健委各一份;
2.《中醫確有專長考核考試申請表》一式一份(附件3);
3.《中醫確有專長考試人員臨床實踐證明表》一式一份(附件4);
4.兩名以上當地(縣、區內)的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出具的證明其掌握獨具特色、安全有效的中醫診療技術的《中醫確有專長考試人員診療技術證明推薦表》各一份(附件5);
5.本人身份證明復印件一份;
6.二寸免冠正面白色背景半身照片4張,照片背面注明“縣區+姓名”,同時提交與照片相同底板的電子版,jpg格式,照片命名格式為“縣區+姓名”。
現場審核時攜帶本人身份證和相關表格,每人的材料裝入一檔案袋,并標明“縣區+考核類別+姓名”。
三、審核程序
(一)中醫師承人員
1.11月24日前,申請參加中醫師承出師考試的人員,按照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填寫相關表格;
2.11月25日-29日,指導老師執業地點在我市的考生到商丘市衛健委中醫科(502房間)報名,進行資格初審,過期不再受理;指導老師執業地點不在我市的考生到相應市衛健委報名。
按照《考核辦法》要求,在跟師學習期間,指導老師變更執業地點的,由最后執業所在地的市衛健委初審。
(二)中醫確有專長人員
1.11月20日前,申請中醫確有專長考核考試的人員,按照要求準備相關材料,填寫相關表格;
2.11月20日-22日,按照考生戶籍所在地,考生向所在縣(區)衛健委提出申請,各縣(區)衛健委對確有專長人員進行初審,收集初審合格考生照片電子版,并填寫中醫確有專長人員考核考試報名匯總表(附件6),考生照片電子版壓縮包及報名匯總表加蓋公章的掃描件發送至市衛健委中醫科郵箱sqszyk@126.com;
3.11月25日-29日,在市衛健委中醫科(502房間)集中受理符合條件的確有專長初審合格人員現場報名,過期不再受理。
四、考核內容、形式及合格標準
(一)考核內容
按照原衛生部、國家中醫藥管理局制定的《傳統醫學出師考核和確有專長考核實施方案(試行)》、《傳統醫學師承和確有專長考核大綱(試行)》執行。
(二)考核形式
中醫師承和確有專長考試包括臨床實踐技能考核和綜合筆試。臨床實踐技能考試采取基本操作考核與臨床答辯的方式,分兩站進行,基本操作考核時間為10分鐘,臨床答辯時間為20分鐘。中醫師承和確有專長考試的綜合筆試,采取閉卷考核方式。
中醫師承人員的考核報名材料復審及考試工作由省衛生健康委中醫處組織;中醫確有專長人員考核考試由市衛健委統一組織。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