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事業單位考前-公基習題瘋狂演練解析2
考生正在瀏覽:事業單位考試公告|事業單位考試提醒|事業單位職位表
中公網校事業單位考試網整理匯總:甘肅省事業單位考前-公基習題瘋狂演練集錦供大家備考!希望大家能在考試前的這幾天認真練習,為做準備!
參考答案及解析
1.【答案】A。中公網校解析:無主物(沒有主人的物品)的所有權采取先占原則,即誰先發現先占有,無主物就歸誰。故本題答案選A。
2.【答案】D。中公網校解析:口頭遺囑,代書遺囑,錄音遺囑都至少需要兩個以上見證人在場方可有效,A和B都是只有一個見證人,無效,見證人需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人,C錯,D有4個見證人。故本題答案選D。
3.【答案】A。中公網校解析:準備工具、制造條件,是犯罪預備。本題在跟蹤并打算實施搶劫,但并未著手實施,故為犯罪預備。故本題答案選A。
4.【答案】C。中公網校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定“剝奪政治權利是指剝奪犯罪分子下列四項權利:(1)選舉權和被選舉權;(2)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權利;(3)擔任國家機關職務的權利;(4)擔任國有公司、企業、事業單位和人民團體領導職務的權利。”故選C。
5.【答案】C。中公網校解析:根據《合同法》第52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故本題答案選C。
6.【答案】D。中公網校解析:《人民法院關于審理挪用公款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條規定,挪用公款給他人使用,不知道使用人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或者用于非法活動,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構成挪用公款罪;明知使用人用于營利活動或者非法活動的,應當認定為挪用人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或者非法活動。本題中朱某不知道王某是用于營利活動,而且2個月就將錢歸還,所以不構成挪用公款罪。故本題答案選D。
>>點擊返回:中公網校事業單位考試網
(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