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楚雄市事業單位招聘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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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對象
年齡在18周歲以上,符合用人單位招聘條件和報考條件的人員。
⒈報考市教育系統的,限招楚雄州生源或戶籍,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具有教師資格證的畢業生。音樂、體育、美術教師招聘學歷要求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其他崗位教師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
⒉報考市衛生系統的,限招云南省生源或戶籍,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以上學歷。非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具有所報考專業相應學歷并取得該專業執業助理醫師(護士、藥劑士、檢驗士)及以上資格的,學歷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楚雄市轄區范圍內,現在村衛生室工作滿3年以上,年齡在35周歲及以下的鄉村醫生,取得執業助理醫師及以上資格的,學歷也可放寬至國民教育專科。
⒊報考鄉鎮所屬事業單位崗位的,必須是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專及其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及以下的畢業生。計劃生育、村鎮規劃建設管理崗位招錄云南省生源或戶籍,其他崗位限招楚雄州生源或戶籍。
⒋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具有碩士及以上學位的考生、在楚雄市轄區內任職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不受生源或戶籍地限制。
(二)報考條件
⒈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⒊具有良好的品行。
⒋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⒌具備符合崗位要求的任職資格、職業(執業)資格、文化程度及技能要求。
⑴年齡認定。18歲以上指1996年7月11日(含7月11日,下同)以前出生人員;35歲以下指1979年7月11日以后出生人員。其他依次界定。
⑵專業認定。報考人員畢業證上所載專業名稱必須與招聘專業一致,專業名稱參照《2014年楚雄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試專業(學科)指導目錄》,專業名稱中僅有“和”、“與”、“及”、“及其”等連接詞不同,連接詞增減,或多、少一個“學”字可視為同一專業。招聘專業包含專業方向要求,報考人員畢業證所載專業及專業方向必須與招聘崗位要求一致方能報考;招聘崗位明確不招聘有專業方向的專業,而報考人員專業有專業方向則不能報考;招聘專業沒有包含專業方向要求,但報考人員畢業證所載專業后有專業方向說明,括號前的部分視作所學專業,可以報考。
⑶學歷類型認定。根據報考人員填報專業及學歷的經教育部門頒發或認定的證書明確的類型確定。黨校不屬于國民教育,只能填報學歷類型不限崗位;其他畢業證等證書是頒發未經教育部門認定的請先到教育部門認定。
⑷生源或戶籍地認定。①報考人員具有楚雄州(云南省)戶口;②父母或父母一方戶口在楚雄州(云南省)且本人持有遷入楚雄州(云南省)的戶口遷移證;③高校畢業生戶口未遷回楚雄州(云南省),但以身份證號碼可以認定的,即身份證號碼前2位是53的可以報考限招云南省生源或戶籍地的崗位,身份證號碼前4位是5323的可以報考限招楚雄州生源或戶籍地的崗位。
⒍ 具備擬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請報考人員特別注意:
⑴楚雄市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限制3年服務期,未滿服務期調離、辭職需承擔違約責任。
⑵楚雄州機關事業單位在職在編報考的人員必須在原招考招聘單位服務滿3年及以上且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才能參加公開招考聘用,請現在職在編的機關事業單位職工與所在單位、主管部門認真溝通明確后,再提交報名申請,否則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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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