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新疆昌吉州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職位表
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一)昌吉州行政轄區內戶籍或生源的大中專院校畢業生(部分戶籍面向全疆或不限);
(二)機關、企事業單位在職人員;
(三)在昌吉州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三支一扶”人員以及“大學生村官”;
(四)夫妻一方為招聘單位歸屬地戶籍的配偶;
(五)招聘單位駐地人民解放軍或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官配偶。
上述各類人員須具有經國家、省、市、自治區教育行政部門、自治區(含兵團)干部教育領導小組認可的畢業證書。
軍隊院校函授畢業生須是在部隊服役期間入學的人員。
二、招聘條件及職位報考要求
(一)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守憲法和法律,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維護國家統一,反對民族分裂主義和非法宗教活動;
3、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履行崗位職責的能力;
4、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5、年齡條件一般在30周歲及以下(如:招聘職位要求年齡為30周歲及以下,即1983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以此類推)。年齡、學歷條件詳見《2014年昌吉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見附件1)。
6、符合招聘職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招聘職位及具體條件詳見《2014年昌吉州面向社會公開招聘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職位表》。在自治州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報考招聘職位時不受招聘戶籍限制。夫妻一方為招聘單位所在地戶籍的配偶、駐招聘單位所在地人民解放軍或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現役軍官配偶,報考所在地單位公開招聘職位的,不受招聘戶籍限制。
本次公開招聘中要求的戶籍、服務期限、工作經歷等涉及時限的,均截止至2014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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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