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衛計系統事業單位第二期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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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對象和范圍
招聘對象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包括2013年及2014年畢業尚未派遣或已派遣未簽訂就業協議且未轉正的畢業生和2015年畢業生)及社會上具有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專以上人員,且具備招聘崗位要求的相關條件。
二、招聘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二)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養。
(三)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
(四)具有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五)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
(六)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刑事處罰期限未滿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不得應聘。應聘人員不得報考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聘崗位。
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附件1《中山市衛生計生系統2014年第二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崗位一覽表》。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應屆畢業生須于2015年9月30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其他人員須于報名之日前取得相應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是否具有工作經歷,應以單位出具證明、勞動合同、社會保險參保繳費證明等材料為依據。工作經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14年10月24日;如30周歲以下為1983年10月24日后出生(其它年齡以此類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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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