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梁山縣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教育類崗位計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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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聘范圍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適應崗位的身體條件;
(四)崗位要求的資格條件;
(五) 年齡須在35周歲以下(1979年6月30日以后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年齡放寬到40周歲(1974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人員,在我縣從事“三支一扶”服務計劃期滿的畢業生,在我縣到村任職滿2年的大學生村官,服役期滿符合梁山縣安置工作條件的大學生退役士兵不受戶籍限制。
1、縣直綜合類、縣直衛生類、高中教師類崗位不受戶籍限制(計劃表中“戶籍要求”欄標注為“Ⅰ”);
2、應聘鄉鎮(含街道、開發區)綜合類,鄉鎮(含街道)衛生類,初中、小學、幼兒教師類崗位,應聘人員須具備以下條件之一:①具有梁山縣常住戶口,②父母雙方或夫妻一方具有梁山縣常住戶口(計劃表中“戶籍要求”欄標注為“Ⅱ”,戶籍遷入、結婚登記時間限2014年11月16日之前);
(七)畢業生須于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八)招聘崗位所需的其他資格條件。
應聘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的崗位。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含科研院所)非應屆畢業生、現役軍人不能應聘;曾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招考或招聘主管機關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行為且不得報考的人員,以及法律規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得應聘。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
根據國家和省里有關規定,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在梁山縣從事服務基層或梁山縣生源)、“三支一扶”計劃(在梁山縣從事服務基層或梁山縣生源)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為梁山縣生源)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0年、2011年、2012年招募和選派人員,含2012年續聘的大學生村官)報考的,實行定向招聘;應征入伍、服役期滿符合梁山縣安置工作條件的大學生退役士兵,退役3年內可以報考面向大學生退役士兵的定向考錄崗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該優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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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