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甘肅天水縣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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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應聘人員必須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思想品德和職業道德。身體健康,能勝任本職工作,無不良行為記錄。
2.納入國家統一招生計劃的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2002年及以后畢業,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按時在我市登記注冊,持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證、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已就業的須同時出具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辭職或離職的須出具與單位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協議)。
全日制普通中專畢業生且有國民教育序列大專及以上學歷畢業證,2002年及以后畢業,35周歲以下(1979年7月1日后出生),按時在我市登記注冊,持普通中專(中師)畢業證、擇業通知書(或就業報到證)。已就業的須同時出具工作單位及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辭職或離職的須出具與單位解除勞動人事關系的協議)。
3.天水籍生源。崗位列表無特殊要求時,報考市直崗位的為本市生源,報考縣區崗位的須為本縣區生源。
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畢業生可不受生源地限制。
4.應聘崗位所要求的其他條件,具體見《天水市2014年市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列表》。
(二)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考:
1.受刑事處罰期限未滿、被開除公職或正在接受司法調查的人員;
2.在讀學生和未取得畢業證(截至開始報名之日前一天)的畢業生不能應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應聘;
3.2011年以來參加各類招聘就業考試有違法違紀行為的;
4.現役軍人、未達到最低服務年限的人員及法律規定不得招聘到事業單位工作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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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