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下半年江蘇淮安市屬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招聘人員崗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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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考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愛崗敬業;
3、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4、年齡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8年12月3日至1996年12月6日期間出生)。《崗位表》中對年齡有其他要求的,按《崗位表》要求執行(計算方法同上)。
5、具備招聘崗位所要求的學歷、學位(含2015年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專業和其他資格條件(詳見《崗位表》),其中:2015年應屆畢業生須于2015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屆時未取得的取消應聘或聘用資格。專業類別劃分按《2014年下半年淮安市市屬及部分縣區事業單位公開招聘考試專業參考目錄》(以下簡稱《目錄》)執行。應聘人員所學專業未被《目錄》收入的,經市組織人社部門認定該專業與應聘崗位要求的“專業類別”在《目錄》中所列專業相近的,即視為符合專業條件。
6、取得本科及以上學歷且取得學士及以上學位的應聘人員,或符合政策性安置、調配等條件的人員(如夫妻分居兩地、符合隨軍條件的軍人配偶、父母身邊無子女等),不受戶籍或生源地限制,其他應聘人員限本市戶籍或本市生源。
報考條件中涉及的專業技術職稱,系指按國家和省規定程序和條件評審認定的專業技術職稱,不含各市專為民營經濟組織中專業技術人員放寬條件評審的職稱。
現役軍人、在讀非2015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尚未解除紀律處分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受過刑事處罰或者涉嫌違法犯罪正在接受調查的人員,以及國家和省另有規定不得應聘到事業單位有關崗位的人員,不得應聘。
與事業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員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審計崗位以及與該單位負責人員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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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