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22人職位表
報名時間:2019年3月25日9:00至3月29日17:30。
具體招聘崗位及報考條件詳見《2019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22人職位表》。
點擊下載附件:
1.2019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使用教師編制)
2.2019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使用聘用教師控制數)
招聘對象的基本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熱愛教育事業,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3年3月25日至2001年3月25日期間出生)。
(三)所學專業應當與《2019年度防城港市港口區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崗位計劃表》中各崗位設置的專業要求一致。
(四)招聘對象應具備《教師法》規定的合格學歷,并取得《教師資格條例》規定的教師資格證書。將于2019年畢業的普通高校應屆考生在報名時未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也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面試前一天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推薦表或畢業蓋章的學歷證明,否則將取消面試資格;且必須在考核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和學歷證書原件,否則將取消聘用資格。往屆畢業生在報名時未能獲得教師資格證書,也可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在面試前一天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證明,否則將取消面試資格;且必須在考核前提供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否則將取消聘用資格。
(五)具備招聘崗位規定的其他資格條件(詳見招聘崗位計劃表)。
(六)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3.在各級公務員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聘)用紀律行為且被給予不得報考處理期限內的人員。
4.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19年應屆畢業生(其中,在讀的非2019年應屆畢業的專升本人員、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5.其他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的人員。
(責任編輯:李明)